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国家税务总局富源县税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国家税务总局富源县税务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4-01-25 15:52

2023年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国家税务总局富源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富源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富发〔2022〕39号)、《〈富源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富源县〔2023〕1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和税收中心工作,结合依法治税重点工作任务,健全组织保障、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依法治税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局领导担任,各科室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党委领导下,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税收法治各项工作,全年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规定和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三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外聘法律顾问1名,参与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有效降低执法风险。

(二)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青年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小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开展学习。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权威读本的学习,用好“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学习平台,吃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自觉用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税收宣传月、学法用法考试、宪法日宣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月等主题活动,组织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和论述,提升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执法严明、管理规范、公正公开的良好法治环境,推动税收法治建设。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加强对税费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有效防范涉税费法律风险,进一步提升纳税人对税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对税收法治的认同度,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以第32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对新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宣传讲解,举办“税费体验师”活动,邀请纳税人代表参加座谈交流,积极回应热点,与纳税人缴费人共话税收、共解难题、共谋发展。

(三)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一是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突击收税等行为。结合税收收入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严堵征管漏洞促增收,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努力消化减收因素带来的影响;加强对税费入库进度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税费及时、足额入库,实现税收收入平稳有效增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财力保障。二是全面贯彻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好新出台和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的政策红利。严格按照上级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及时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对标对表,有序推进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对政策的知悉度。不断强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进度的质效督办,防止政策享受中的风险漏洞,及时纠正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切实提高优惠政策落实的精准度。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行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持续做好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推进落实工作,聚焦税务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环节,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根据《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文件要求,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2022年期间办结的税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一般程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积极营造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首违不罚”落到实处。严格执行《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坚决贯彻落实相关处罚规定,指导和约束税务人员合理合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全面贯彻落实“首违不罚”工作要求,对两批“首违不罚”清单中所列的14项事项属于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处罚,切实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容。

(五)强化执法监督。一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把落实税收执法责任作为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一环,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纠正整改执法行为不规范行为,对各级党委巡视、经责审计和层级督察,特派办和上级局的层级督察,以及日常监督和风险防控中发现的税收执法问题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绩效考核进行相应的扣分考核,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二是积极接受外部监督。加强税检协作,优化税务执法的司法保障与监督方式,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和双方协作配合。借助检察建议监督等手段,对检察机关制发的环境保护税和耕地占用税的检察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开展排查,强化征管措施,有效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推进“信息互通、资源互享、协作互动”的精诚共治工作格局。

(六)完善化解纠纷机制,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做好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及处理工作,不断畅通诉求渠道,遇到纳税服务投诉不回避不搪塞,实事求是处理投诉事件。二是积极做好税法援助工作。加强税企矛盾预防调解,成立税费争议调解中心,严格执行法律救济制度相关规定,依法化解征纳矛盾纠纷。扎实开展“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对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国家税务总局富源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有序推进。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全体干部法律知识参差不齐,部分干部学习法律法规不够系统全面,税收执法缺乏融会贯通;税收法制辅导宣传不够全面,普法宣传方式方法有待创新;税收执法工作不够规范,依法行政的能力与税收现代化治理要求还存在差距;内控和督察审计的运转模式上缺少系统、完整的工作闭环,通过内控和督察审计强化监督治理效能的作用不明显。针对以上不足,富源县税务局将认真分析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依法治税工作更规范更有力的新局面。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计划下步工作打算

2024年,富源县税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着力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水平,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

(一)全面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作为广大税务干部学习的重点课程,广泛组织局内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税务领域贯彻落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严格依法依规征收税费,继续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机制,持续抓好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全系统开展的主题教育工作,把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扛牢抓实,以实打实的工作,不折不扣地抓好税费优惠政策精准平稳落地,持续有力推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三)强化规范执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加强规范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和执法透明度,加强税收政策解读辅导,强化内外税收政策的执行力。不断完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继续加强税收执法权责清单运用,提高税收执法效能和执法公信力。全面推进“枫桥式”税务分局的建设,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推进协同共治。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措施,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四)全面开展宣传普法教育。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要求,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职责,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开展相关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普及法律常识,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创新宣传形式,做好税收普法相关工作,围绕减税降费、宪法教育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不断推进落实普法责任制。

(五)强化执法监督,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继续开展好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和数电发票内控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农产品收购发票疑点专项督导。建立健全法制工作制度,加强对延期缴纳税款、欠税管理、行政许可等重大事项的法制审核,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充分利用内控监督平台,找准监督切入口,分析问题、靶向检视,将监督更好融入税收执法全过程。提升司法合作,积极推行借助检察建议监督等手段,不断创新防范执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