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 015158708/2023-08638
  • 2023-12-08 11:27

监督索引号53032510100101000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自然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自然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和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中心城市的自然空间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自然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自然空间用途转用工作;指导和审核乡镇(街道)自然空间规划,指导乡镇(街道) 开展城市设计及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7.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并监督实施。承担中心城市的近期建设规划的具体工作,建立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建设时序、范围、内容等引导和管控机制;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条件、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8.负责统筹自然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自然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自然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察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自然资源和自然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自然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于2022年继续富源县村庄布局规划、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一系列重大自然资源用途规划管制。

2、加强项目用地保障。计划上报审批土地1000亩,对重点项目、紧急项目,主动上门服务,加快组卷报批,保障项目建设。

3、强力推进征地拆迁。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总体目标,牢固树立“依法征地、和谐发展”的工作理念,不断创新征地拆迁管理机制,积极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征地拆迁政策,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有力维护征地拆迁管理秩序,有效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4、加大土地储备供应。本级力争新增储备土地1000亩以上;争取实现土地出让收益3.8亿元。

5、加强耕地保护与建设。认真落实“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制度和“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政策,确保耕地占补的数量、质量“双平衡”;抓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完成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着力打造一批“工程优良、干部优秀”的精品整治工程。

6、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继续抓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和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继续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暂停新设采矿权的决定,把主要精力转移到对现有矿山的监管和服务上来。

7、严格规范执法监察。认真抓好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严肃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违规问题,全面建立起规范有序的用地、采矿管理新秩序。

8、突出抓好地质灾害防治。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重点抓好汛期和重点地区的群测群防、预警预报与临灾避险,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9、积极推进不动产登“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和“一站式”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加挂综合科、财务科、组织人事科牌子)、法规科(加挂富源县自然资源总督查办公室牌子)、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加挂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科牌子)、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加挂自然资源规划科牌子)、详细规划科、建筑规划科(加挂市政规划科、规划核实科、重点项目科牌子)、村镇规划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资源管理科、自然资源执法监督科。

所属单位18个,分别是:

1.富源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

2.富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3.富源县自然资源与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4.富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5.富源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6.富源县城市展览馆

7.富源县自然资源局中安分局

8.富源县自然资源局胜境分局

9.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后所分局

10.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大河分局

11.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墨红分局

12.富源县自然资源局营上分局

13.富源县自然资源局竹园分局

14.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富村分局

15.富源县自然资源局老厂分局

16.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十八连山分局

17.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古敢分局

18.富源县自然资源局黄泥河分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9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31,172,775.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172,775.7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2,068,149.25元,增长167.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2,068,149.25元,增长167.1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年初仅预算了基本支出,年中增加以前年度预拨经费转列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项目80,760,000.00元,城市补短板资金项目14,5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31,172,775.73元。其中:基本支出24,322,411.73元,占总支出的18.54%;项目支出106,850,364元,占总支出的81.4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2,068,149.25元,增长167.1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742,476.74元,下降26.44%;项目支出增加90,810,625.99元,增长566.16%;上级上缴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年初仅预算了基本支出,年中增加以前年度预拨经费转列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项目80,760,000.00元,城市补短板资金项目14,5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322,411.7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878,937.37元,占基本支出的89.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43,474.36元,占基本支出的10.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850,364.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5,266,246.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地质灾害防治支出10,112,000.00元,主要是为了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进而保护易受灾地区的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住房保障支出182,998.00元,主要是为了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人民生产生活条件;城乡社区支出95,266,246.00元,主要是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与城市补短板资金项目用于城乡社区建设;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89,120.00元,主要是用于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与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31,172,775.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1,892,205.49元,增长166.18%,主要原因年中增加以前年度预拨经费转列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与城市补短板资金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09,373.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和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786,192.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3.城乡社区(类)支出95,266,2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3%。主要是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与城市补短板资金项目用于城乡社区建设;

4.自然海洋气象(类)支出20,739,203.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1%。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保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以及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业务等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759,76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和退休人员提租补贴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11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主要用于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及相关应急管理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4,500.00元,支出决算为153,217.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26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8.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9,954.6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1.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9,954.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4,500.00元,支出决算为153,217.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2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954.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0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把控中央八项规定及“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8,382.40元,下降33.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6,737.00元,下降38.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645.54元,下降31.9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把控中央八项规定及“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业务及上下级往来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3,474.36元,比上年减少10,872,572.20元,下降81.6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设计等委托业务费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了保障单位运行用于日常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相关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富源县自然资源局部资产总额20,541,825.36元,其中,流动资产12,613,896.64元,固定资产7,927,927.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044,510.2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983,944.25元,固定资产增加60,56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6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6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核算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用公共预算安排的各类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核算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各类财政拨款。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行政事业类项目:政府出资用于公共事业的项目,项目以非营利为主,不向社会公众收取费用。


附件1:富源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325101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