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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3-12-08 10:32

监督索引号53032510100301000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一部分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测试版本 —3—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和沙化土地封禁及保护区建设规划,遵照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富源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执行自然保护地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县测试版本 — 4 — 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执行省市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指导、实施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乡镇(街道)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测试版本 —5—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对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是全县森林面积达230.1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7.28%,森林蓄积量636.50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6%,林业总产值达7亿元。

1﹒逐步完善林长制。以林长制为引领,聚焦生态资源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修复、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森林草原领域改革、绿色富民产业发展、基层基础能力建设等6项任务,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促使富源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成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双组长领导小组,组建林长制办公室,建立富源县各级林长名录,全县共设立三级林长及督察长323名,其中,总林长2名,县级林长16名、乡镇级林长146名、村级林长159名;初步划定县级林长责任区15个,乡镇级林长责任区159个,村级林长责任区159个。二是完善林长制体制机制。印发了《富源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富源县公安机关森林警长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富源县林长制会议、巡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督察、考评办法6项林长制运行制度。三是落实林长制各项工作。2022年,开展总林长制巡林8人(次),县级林长巡林41(人)次、乡镇级林长146人(次),村级325人(次);制作安装林长公示牌177块;由县人大和县政协牵头开展了对12个乡镇(街道)林长制工作的督察指导,将林长制工作纳入2022年富源县综合考核。四是划定护林员责任区1196个,落实护林员1196人,构建责任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将“林长制”工作责任区落实到每山、每林、每区域,将责任区和护林员全部纳入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统筹调度和监管,切实推进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2﹒持续推进国土绿化。一是完成森林抚育项目1.43万亩、珠江防护林工程退化林修复0.5万亩检查验收工作,通过第三方开展造林绿化空间规划。二是开展草原生态修复治理0.3万亩;完成草原疑似变化图斑、林草湿变化图斑核查核实;完成10个林草综合监测草原样地监测;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开展草原基况调查,调查全县草地资源共计图斑12847个126295亩和13个大样地。三是完成义务植树260万株,完善全县义务植树基地12个,面积650亩。四是巩固创森成果,完成7个省级森林乡村申报工作。五是完成2个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任务,强化了国有林草资源管护基础设施建设。六是研究制定《富源县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林草工作方案》,并印发实施,有效推动全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和遏制破坏古树名木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七是牵头研究草拟《绿美富源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3﹒全力筑牢林草灾害预防体系。一是圆满完成2022年防火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防火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和各级领导批示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取得了全县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和国家卫星热点、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的佳绩。二是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防治方针,完成了2022年松材线虫病春秋两季普查工作,未发现松材线虫感染及传播情况;完成2022年草原有害生物治理项目鼠害治理2万亩,毒草治理2万亩;完成枯死松树清理规划与方案制定,启动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和林草湿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强化145.77万亩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监测覆盖率100%;办理产地检疫14份,检疫苗木20750株,木材4069立方米,产地检疫率100%;办理调运检疫38份,检疫苗木20552株,检疫木材735立方米,调运检疫率100%。

4﹒严格落实森林资源管护措施。加强115.64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和19.33万亩省级公益林保护,划定管护责任区602个,落实管护责任单位273个,聘请护林员1769人;落实23.86万亩天然林停伐管护措施,明确管护责任单位143个,落实管护责任人(护林员)521名,签订《天然商品林管护协议》523份;严格采伐限额管理,监督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09份,采伐林木蓄积10955立方米,出材量7101.8立方米,检查更新造林面积达50亩以上地块614亩;对国家下发的197个图斑、131.638公顷进行现地核实,增补乔木林地图斑78个526.063公顷。

5﹒规范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一是严格办理林草违法案件。2022年共接受办理林业和草原违法案件61件,其中,林业行政处罚44件,处罚44人,不予立案5件,责令恢复6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1件,移送县公安局5件。共收缴罚款165.9489万元,收回林地10.0172公顷,责令补种树木1802株。二是积极开展违法图斑查处。完成2022年53个森林督查疑似图斑和问题线索逐一排查核实,确定违法案件21起。完成2022年第一期省级林草即时监测图斑177个,涉及案件线索34起,完成调查案件6起,其中,立行政案件5起,涉及11个图斑,面积0.6645公顷;不予立案1起,涉及面积0.3824公顷。完成2022年第二期省级林草即时监测图斑外业调查。三是认真组织百日攻坚行动。2022年7月至10月,积极组织开展整治破坏林草生态案件百日攻坚行动,涉及案件总数287起,其中,不是案件或无需查处105起,案件查处整改均到位率为100%;完成森林督察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年度数据填报,完成率100%。

6﹒逐步壮大核桃特色产业。一是争取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000万元,分别在胜境街道多乐社区和营上镇岩头村新建核桃初加工及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2个,进一步拓展了核桃深加工延长核桃下游产业产品开发,解决核桃初(深)加工和当前核桃鲜果销售困难等瓶颈问题,带动全县核桃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做好避晚霜核桃品种胜霜推广工作,共采集核桃胜霜品种穗条1000余条、6000余芽,完成高枝嫁接改良核桃品种1000余株。三是在全县连片核桃基地区域布设27个核桃产量固定监测样地开展核桃产量调查,2022年全县连片核桃种植面积17.65万亩,挂果面积12.3万亩,核桃干果产量2070吨。

7﹒做实做细要素保障。一是敢于创新,破解建设项目使用国有林地难题,牵头草拟了《关于占用国有林地建设项目赎买集体林地实施占补平衡的实施方案》并按程序报审印发执行,解决了建设项目使用国有林地瓶颈难题,有效保障了重点项目使用林地需求。二是成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要素保障工作专班,严格审查程序。三是提前介入,全力做好政策宣传及技术指导,做实做细重点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上报服务工作。2022年申报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90件,面积225.33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2729.08万元。

8﹒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期间反馈的15件涉林环境问题整改工作(14件已完成整改销号,1件上报市级请求验收销号);完成十八连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及十八连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县级评审,并报市级审查;优化富源县十八连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整合为富源县胜境关森林自然公园,全县自然保护地面积从3291公顷增加到4451.62公顷,增加了1160.62公顷;救助及放生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及三有动物60余起,100余只;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科、生态保护管理科、森林草原灾害预防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科、国有林场管理科、富源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所属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富源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2、富源县农村能源工作站

3、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站

4、富源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5、富源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

6、富源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7、富源县国有三道箐林场

8、富源县国有十八连山林场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7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0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2人(离休0人,退休52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58,871,918.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329,699.89元,占总收入的99.0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42,218.18元,占总收入的0.9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936,729.13元,增长11.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394,510.95元,增长10.1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542,218.18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58,872,673.07元。其中:基本支出27,448,247.29元,占总支出的46.62%;项目支出31,424,425.78元,占总支出的53.2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603,016.63元,增长10.5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738,583.61元,下降17.29%;项目支出增加5,738,583.61元,增长22.3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448,247.2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295,292.61元,占基本支出的95.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52,954.68元,占基本支出的4.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424,425.7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节能环保支出11,250,700.00元。其中: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3,440,700.00元、森林防火工作经费计及生态护林员装备及培训补助资金270,000.00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7,540,000.00元。

2、农林水支出18,367,501.78元。其中:森林培育补助资金2824601.90元;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及森林资源管护站点建设补助资金1,460,884.1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9,815,760.78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防灭火补助资金450,000.00元。

3、其他农林水支出3,816,255.00元。其中:岩溶地区石漠化补助资金3,816,255.00元。

4、住房保障支出606,224元。其中:棚户区项目补助资金456,224.00元;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150,000.00元。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00,000.00元。其中高风火险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2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329,699.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8%。与上年相比增加5,394,510.95元,增长10.19%,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88,64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8%。主要用于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离退休人员提高部分生活补助支出、离退休人员提高部分生活补助支出、在职人员单位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及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卫生健康(类)支出961,860.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主要用于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及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和重特大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3.节能环保(类)支出13,643,6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9%。主要用于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十八连山林场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生态护林员培训及装备补助资金。

4.农林水(类)支出37,265,35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9%。主要用于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人员的基本支出、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森林草原防灭火补助资金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费、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

5.住房保障(类)支出2,470,2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及老旧小区改造。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主要用于高风险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8,500.00元,支出决算为176,63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9.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6,63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0.3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6,63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吃紧,未保证“三公”经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418,500.00 元,支出决算为 176,631.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70,000.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06,631.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4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吃紧,未保证“三公”经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428.08元,增长3.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02.92元,下降1.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831.00元,增长7.9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经费不足上年未能及时结账,2022年结清上年欠款。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和机要通信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园林生产及林业执法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0,736.50元,比上年减少5,580,076.60元,下降90.13%,主要原因县级安排林业草原防灾减灾经费列入人员经费管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68,465,478.34元,其中,流动资产29,726,749.76元,固定资产19,088,074.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 19,650,654.31 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178,521.6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65,974.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3,84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3,84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3,84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无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325101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