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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3-12-07 17:51

监督索引号53032508045301000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城市综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综合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城市综合管理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措施,拟定相关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3.负责全县城市市容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及对破坏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等城市建设成果行为进行执法管理等方面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依法确定,与城市综合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规划执法管理、公共交通秩序管理和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4.负责全县城市综合管理政策、制度、标准的制定、宣传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准入培训和执法业务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开展乡镇(街道)区域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县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6.负责城市综合管理跨区域或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建立城市综合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

7.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城市规划执法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公共交通秩序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房地产业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集中指挥调度、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指挥调度和数据汇总、研判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城市综合管理整治和专项整治。

8.负责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城市综合管理业务工作和数字城管系统建设、运行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协调加快项目推进力度。启动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含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一是明确项目实施主体。经县委、县政府多次会议研究,明确由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富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加快推进富源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同时将富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富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是项目推进情况。富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已完成,位于八公里原垃圾填埋场旁,项目建设规划用地48亩(其中12亩已取得建设用地许可,36亩属一般林地未取得建设用地许可)。截至目前,项目建设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县发改局已复函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已赋码,选址踏勘论证报告、勘测定界、节地评价报告已完成,并报县自然资源局审批。其他需委托第三方完成的,正在进行洽谈。

2.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今年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二是抽调40人参加疫情防控交通卡口值班值守、后勤保障等工作。三是认真排查新疆、西藏、贵州、广西、青海、上海、北京、吉林、境外等地中高风险区入富人员、“三非”人员。四是积极安排干部职工182人完成疫苗接种,落实三天两检工作,督促环卫工人、大货车从业人员、停车场管理人员做好一天一检工作。五是办公场所安排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出入登记、消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3.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是近年的重点工作,我单位提前部署、提前落实,精细化部署每一项任务。我单位抽调6名精干力量到东堡村委会、莲花社区定点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驻村工作队结合党建引领基础治理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标对表,围绕相关考核细则,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逐一逐项收集整理考核材料,确保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年度考核工作。

4.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一是专项治理油烟污染。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执法组,按职责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并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督促已安装设施经营户定期清洗维护,确保油烟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排查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111户,县城露天烧烤摊、露天炸串摊共有29户,均按要求完成整改。二是加强城区扬尘治理。根据《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的管理要求,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六个百分百”工作,共查处违规运输处置建筑垃圾渣土54起;乱倒建筑垃圾12起;运输车辆带泥上路16起;不规范设置围挡8起;督促施工单位、建设户按要求规范设置围挡42起。同时,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推广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接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三是加强河面垃圾清理。对县城四条河道(保洁面积28万平方米)实行全天常态化保洁制,安排专人每天对河道及沿岸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全面清除河岸及河内垃圾。

5.加快推进城管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机构改革精神,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一是执法力量“下沉”到底。根据县城中心城区的治理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22年9月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所属城市管理协管员全部下沉至中安街道、胜境街道。二是为加强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照明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城市建设管理和发展需要,我单位积极请示县委编办成立县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管理服务中心,从能源系统连人带编划转53人、安置退伍军人5人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进一步增强了城市管理执法力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装备科、法制宣传科、城市管理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富源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2.富源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48辆。(其中:环卫专用电瓶三轮车61辆;环卫专用燃油车48辆;绿化洒水车6辆;高空作业车3辆;城管执法车29辆,公务用车1辆)。车辆超编原因:本单位车辆没有编制,实际在用的147辆是专用车,1辆是公务用车。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49,320,385.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188,875.59元,占总收入的95.6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131,510.23元,占总收入的4.3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647,937.04元,增长18.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63,826.81元,增长13.3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 2,131,510.23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58人、增加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49,320,385.82元。其中:基本支出43,322,288.80元,占总支出的87.84%;项目支出5,998,097.02元,占总支出的12.1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647,937.04元,增长18.3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 1,649,840.02元,增长3.96%;项目支出增加5,998,097.02元,增长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58人、增加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320,385.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0,489,249.46元,占基本支出的24.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833,039.34元,占基本支出的75.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5,998,097.0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路灯亮化修复工程老城区路灯亮化修复工程款373,830.00元,北城区苗木补植工程款400,000.00元,清溪河沿岸整改治理工程250,000.00元,玉顺湖公园栏杆栈道改造工程160,000.00元,违法建筑拆除及修复工程200,000.00元,创卫期间太和街摆放花卉24,425.00元,太和街墙体彩绘13,600.00元,老城区绿化苗木补植工程310,000.00元,人行道护栏安装工程250,440.90元,创卫宣传栏等费用74,343.00元,北片区围挡安装188,432.19元,新春街道亮化工程396,000.00元,小黄河东堡河清淤治理工程140,000.00元,市政设施改造费65,064.21元,创卫期间东门花园毛尔角花园收费站路口摆放花卉费用56,020.00元,垃圾处理场修缮改造工程 1,605,800.00元,创卫脏乱差整治零星工程费用299,393.77元,绿化购药费用153,350.00元,中安街太和街改造提升工程123,718.02元,公厕维修及零星设施维修55,325.00元,创卫宣传栏建设费用108,640.50元,堵水龙头市政工程费185,714.43元,城区市政修复工程100,000.00元,创卫期间购买塑料垃圾桶114,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188,875.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8%。与上年相比增加 5,563,826.81元,增长13.37%,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58人、增加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0,29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及职工养老保险。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0,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9,498.72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

2. 卫生健康(类)支出290,974.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工伤等保险。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070.36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0,837.57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5,727.35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339.08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伤保险。

3. 城乡社区(类)支出45,651,082.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4%。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费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费用、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等工作费用。其中:行政运行支出698,149.1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务员工资;城管执法支出19,172,464.05元,主要用于支付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及城管执法工作公用经费;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5,780,469.55元,主要用于支付环境卫生管理人员工资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用经费。

4. 住房保障(类)支出606,519.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606,519.81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08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08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08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08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08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减少了接待人数和次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511.00元,下降31.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511.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减少了接待人数和次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950,149.73元,比上年减少2,001,650.27元,下降6.0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日常保运转工作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资产总额39,753,863.56元,其中,流动资产5,058,610.20元,固定资产34,695,253.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44,763.5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71,653.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72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72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3.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32508045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