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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3-12-07 11:19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55201000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服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

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保障、服务工作,指导服务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做好县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

2.组织实施县级机关资产管理具体制度,负责县级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处置调配等有关工作。

3.拟定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并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监督。做好县级机关房地产和办公用房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拟定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及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工作;承担县级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县级领导周转住房、机关生活区、办公区及其他重要政务活动管理区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管理和其他区域的协调保障工作。

5.做好县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度规定、能源消耗定额等;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6.拟定县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县级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公务用车平台管理服务工作,统一调度管理公务用车平台用车。

7.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各部委领导到富源视察、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省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实职副厅级以上领导到富源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代表中央、省、市委、市政府到富源进行综合调研、综合考核、综合检查等工作的接待服务工作。

8.参与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9.完成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政治统领,党的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二是认真履行党建职责,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三是支部建设更加有力;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五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实施。

2.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保障公务活动用车。

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二是加强教育管理,提升公车平台服务水平;三是扎实开展涉改公务用车信息化。

3.强化日常管理,扎实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

一是认真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日常管理工作;二是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三是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活动。

4.围绕中心工作,强化服务保障。

一是机关物业管理更加高效;二是加强机关会务保障;三是加强机关安保。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公务用车管理科、公务接待科、财务科、公共机构节能科、资产和房地产管理科、服务保障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1辆,在编实有车辆5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10,705,281.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05,281.5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28,755.21元,增长4.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8,755.21元,增长4.1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入39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0,705,281.56元。其中:基本支出5,219,144.56元,占总支出的48.75%;项目支出5,486,137.00元,占总支出的51.2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28,755.21元,增长4.1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057,381.79元,下降49.21%;项目支出增加5,486,137.00元,增长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1年均为基本支出,2022年将公用经费之外的工作经费纳入项目支出管理。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19,144.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33,724.25元,占基本支出的73.46%;办公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1,385,420.31元,占基本支出的26.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86,137.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保障县机关办公区水电、物业管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保障县机关重要会议、调研、检查、招商引资等公务接待工作,支出机关事务服务专项经费5,056,137.00元,占项目支出的92.16%;开展小黄泥河水质异常情况应急处置后勤保障工作,支出节能环保专项经费3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0.55%;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保障专项经费40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7.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05,281.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428,755.21元,增长4.1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入39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86,785.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转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开展日常业务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机关重要公务活动接待工作、办公区物业管理、办公大楼维修维护、办公区水电供应等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的专项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6,50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71,157.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节能环保(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560,8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5%。主要用于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支出、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34,050.00元,支出决算为2,431,28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24,05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4.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07,23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5.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07,23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34,050.00元,支出决算为2,431,28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24,0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7,23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县级财力紧张,部分费用未能在当年结清。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92,841.18元,下降39.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0,398.18元,下降6.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02,443.00元,下降57.5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县级财力紧张,部分费用未能在当年结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主要用于支出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级重要会议、调研、检查、督查、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属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0,901,708.27元,其中,流动资产5,164,108.27元,固定资产5,737,6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20,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年初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为39辆,根据富公车发〔2022〕6号文,调拨划入11辆公务用车,年末实际保有量为50辆,列入固定资产车辆为1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根据年初保有量编制,部门决算数为年末保有量支出数,因实际保有的50辆公务用车中只有19辆过户至本单位名下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故《附表10“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是按照资产系统中的数据填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55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