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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公安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3-12-07 11:10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31201000


富源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 主要职能

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各类治安、刑事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服从和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为辖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服务好人民群众;履行县人民政府“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机密文件,内容涉密)。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我单位重点工作不予公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内部下设3个综合管理机构(即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和法制大队),9个执法勤务机构(即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和巡逻特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2个监管场所(即看守所、拘留所),1个警务站(胜境关警务站)和12个派出所(中安派出所、胜景派出所、后所派出所、营上派出所、富村派出所、墨红派出所、大河派出所、竹园派出所、老厂派出所、十八连山派出所、黄泥河派出所、古敢派出所),各部门都担负着不同的重要职责,相互分工,相互协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富源县公安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公安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2人。其中:行政编制4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5人(离休人,退休65人)。

实有车辆编制68辆,在编实有车辆68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公安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59,667,042.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714,788.46元,占总收入的90.0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952,254.53元,占总收入的9.9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718,995.77元,增长10.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03,967.2元,增长2.2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11,615,028.57元,增长267.80%。主要原因是1、我单位加大社会面管控,办理多起有影响力的重大案件,缴获各类违法所得,财政非税收入补助增加11,615,028.57元。2、我单位民警晋级晋档增加财政拨款人员工资收入3,103,967.2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公安局年度支出合计158,113,279.52元。其中:基本支出117,182,324.62元,占总支出的74.11%;项目支出40,930,954.90元,占总支出的25.8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527,949.60元,增长11.6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267,595.38元,下降7.33%;项目支出增加25,795,544.98元,增长170.43%;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1、2、本年财政资金持续困难,未及时拨付预算资金,积压大量上年未核销的支出费用2、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部分内容不予公开。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公安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182,324.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6,474,993.82元,占基本支出的90.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707,330.8元,占基本支出的9.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930,954.9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此项内容不予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公安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714,788.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89%。与上年相比增加2,737,017.87元,增长1.94%,主要原因分析是单位民警调入调出、职务职级、晋级晋档变动导致增加人员经费支出2,737,017.8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安全(类)支出125,064,282.83元,占总支出的87.02%,具体支出科目及用途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该项内容不应公开。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07,342.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5%。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958,8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06,085.28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7,065.24元,主要用于记实调出本县、退休、在职死亡职工职业年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285,392.20元,主要用于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及遗属补助。

3.卫生健康(类)支出2,869,067.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其中:卫生健康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08,000.00,主要用于购买疫情防控物资;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13,253.76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卫生健康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982,341.15元,主要用于缴纳全体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5,473.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工伤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6,374,0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750,000.00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及棚户区改造支出费用;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5,624,095.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8,600.00元,支出决算为3,671,358.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398,48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8.0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52,754.6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1.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115.9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115.9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公安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8,600.00元,支出决算为3,671,358.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1,398,4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52,754.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115.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2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的开支,尤其是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32,022.09元,增长16.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69,488.00元,增长23.8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61,418.19元,增长25.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8,884.10元,下降90.8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1、我单位报废10辆执法执勤车后买卖10辆执法执勤车,补交车辆购置税269,488.00元;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的开支,公务接待费减少198,884.10元;3、执法执勤车辆老化,增加维修成本461,418.19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开支一般公车辆老化,达到报废时限,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报废10辆执勤车辆后同意购买10辆执法执勤车辆。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5辆。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开展日常办案业务,反恐维稳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公安机关等部门调研检查指导公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公安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17,168.50元,比上年增加188,658.57元,增长2.02%,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2021年财政资金困难,未及时拨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的相关费用,导致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未及时支出而结转到2022年支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富源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70,592,278.35元,其中,流动资产30,774,331.45元,固定资产134,810,474.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在建工程4,999,939元,无形资产7,533.78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388,366.9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860,599.3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954.1平方米,账面原值247,705元;处置车辆1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0,228.07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94,83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94,83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14,89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5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富源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