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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3-12-05 17:59

监督索引号53032507035701000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是富源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富源县文物局牌子,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及发展方针政策;统筹规划文化事业和旅游业发展,协调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文化和旅游创新融合发展,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管理、指导全县文艺事业、重大文化艺术活动、重点文化旅游设施建设、艺术创作生产、旅游形象推广、全域旅游、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智慧旅游建设工作;负责文化、文物、博物和旅游资源的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指导、监管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综合文化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完成上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文化和旅游事业产业发展融合度,发展成果普惠群众深广度进一步提升。一是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履行职能职责,不断构建完善全县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持续推进文化旅游事业(产业)科学稳健发展,进一步提升了公共文化均等化保障水平、文化艺术繁荣度、文化旅游产业科学健康发展活力。年初以来,我局不断提高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人员运转经费、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省市县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认真贯彻落实“保工资、保机构正常运转、保民生”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了工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费财政下达支付的预算指标,扎实开展了文物所消防电力设施更新维护文物保护、图书馆消防及提升改造、“创卫爱卫专项行动”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及文化活动室文化专用设备配置,完成了富源县图书馆馆藏图书购置、数字图书馆、无偿调入舰艇拆运装项目、富源县文庙大成殿维修保养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文物保护责任公示牌富源县多乐原景区应对新冠疫情门票、创高A政府补贴项目对云南启业旅游公司支付其他对企业补助应付账款结算,实施了富源县第一批疫情防控隔离酒店租用费、第一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隔离酒店改造、文化馆惠通街住宿楼棚户区改造。二是提升文化旅游公共管理服务质量、文艺精品创作演出水平,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基层文化单位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深入开展弘扬国学和传统文化、文化传承人、普查文化旅游资源、创作演出文艺精品节目、收藏图书、推广全民阅读、公共图书馆、文化站免费开放等活动。三是文化和旅游企业(文化联合体、业余演出队)经营、活动行为规范有序。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累计出动检查人员46批1000余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1200多户次,加大对辖区内文化旅游行业内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营主体的检查力度,整改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不力、开展文化活动活动及经营行为不规范、不合法行为,进一步整顿规范了文化和旅游管理服务活动、经营行为。

2、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活力进一步提升。一是文化企业创新发展活力明显增强。文化联合体、业余演出队等文化产业市场主体文艺精品节目创作、演出的数量和质量均比上年大幅增长。二是重点旅游产业发展稳步推进,旅游产业欣欣向荣。完成无偿调入舰艇拆运装项目、对云南启业旅游公司多乐原景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门票降价及创4A政府补贴项目;开展了编辑更新上传了云南省旅游管理系统平台上全县旅游资源和酒店、餐饮、旅游厕所等旅游服务基础信息等旅游行业业务管理工作。三是滇南胜境旅游开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其他旅游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乡村旅游民间投资持续增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含财务科、组织人事科、档案室、工青妇)、文化科、旅游科、文化产业办。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富源县综合文化行政执法大队(未独立编制决算,并入富源文旅局机关编制决算)

2.富源县图书馆(未独立编制决算,并入富源文旅局机关编制决算)

3.富源县文物管理所(未独立编制决算、与富源县文化馆合并机构编制,并入富源文旅局机关编制决算)

4、富源县文化馆(独立编制决算、与富源县文物管理所合并机构编制)

5、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2.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3.富源县文化馆。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行政人员超编的原因是:机构改革收回原有编制数后未据实下达到我局。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0人(离休0人,退休40人)(含原富源县电视台事业退休1人)。

年末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车辆超编的原因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进行中,尚未核定富源县图书馆流动图书业务用车1辆和富源县文化馆公务车1辆、流动舞台业务用车1辆、文化演出业务用车1辆的编制数。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7,483,563.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50,639.97元,占总收入的94.6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932,923.82元,占总收入的5.34%。与上年相比,本年收入合计增加1,664,943.51元,增长10.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32,019.96元,增长5.29%;事业收入无变化;经营收入无变化;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932,923.82元,增长100.00%。收入合计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县图书馆图书购置、电子阅读服务包、消防提升改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隔离酒店改造租用、文庙消防、大成殿维修保养工程等项目支出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832,019.96元;二是增加新华书店〔2022〕捐赠收据234756号富源县图书馆一般管理服务双面书架、报刊架购置资金98,000.00元及文庙善款2079.40元、将截至2022年9月底其他应付款中无法偿付的经费余额调整为非财政拨款其他收入337,580.42元、市文物管理所拨入海丹铁索桥除险加固大型修缮专项经费200,000.00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拨入富宣富罗高速公路规划考古调查联合工作经费150,000.00元、张氏宅院排危抢修专项经费100,000.00元、县总工会拨入乒协职工体育邀请赛活动补助经费30,000.00元、文物看守服务费12,000.00元、党费返还3,264.00元,导致其他收入同比增加932,923.8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7,213,563.79元。其中:基本支出12,093,404.35元,占总支出的70.26%;项目支出5,120,159.44元,占总支出的29.7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56,588.83元,增长3.9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30,009.11元,下降16.15%,项目支出增加2,986,597.94元,增长139.98%;上缴上级支出无变化;经营支出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变化。支出合计比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因比上年度增加县图书馆图书购置、电子阅读服务包、消防提升改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隔离酒店改造租用、文庙消防、大成殿维修保养工程等项目支出导致本年支出同比增加656,588.83元、增长3.9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运转、专项工作(业务)的日常支出12,093,404.3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616,517.23元,占基本支出的87.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75,887.12元,占基本支出的12.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20,159.4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根据年初富财教〔2022〕1号支付富源县图书馆馆藏图书购置、数字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004,000.00元、无偿调入舰艇拆运装项目资金871,897.50元、富源县文庙大成殿维修保养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文物保护责任公示牌应付账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851,859.10元、富源县多乐原景区应对新冠疫情门票、创高A政府补贴项目对云南启业旅游公司支付其他对企业补助771,400元;

二是根据富财社〔2022〕35号支付富源县第一批疫情防控隔离酒店租用费专项资金527,390.70元、富财社〔2022〕22号支付富源县第一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隔离酒店改造专项经费234,414.34元、文化馆棚户区改造161,178.00元;

三是根据富文旅〔2022〕30001号使用非财政拨款其他资金支付曲靖市文物所云增普02189784号海丹铁索桥及04203811号张氏宅院文物保护经费300,000.00元、新华书店捐赠收据234756号富源县图书馆双面书架、报刊架购置经费98,000.00元。通过实施完成以上项目,全县进一步提升了公共文化均等化保障水平、文化艺术繁荣度和文化旅游产业科学健康发展活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18,639.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6%。与上年相比增加1,200,019.69元、增长10.53%。主要原因为增加县图书馆图书购置、电子阅读服务包、消防提升改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隔离酒店改造租用、文庙消防、大成殿维修保养工程等项目支出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同比增加增加1,200,019.69元、增长10.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2,802,094.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0%。用于保障文化(文物)旅游机关和下属文化文物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和完成专项工作任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4,77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用于保障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提高部分退休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补助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331,090.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用于保障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836,8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7%。用于保障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和退休人员购房补贴方面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300.00元,支出决算为85,5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9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8.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2,66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1.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2,6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300.00元,支出决算为85,5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6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强公务接待事项审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533.56元,下降8.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65.66元,下降3.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467.9元,下降10.9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强公务接待事项审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支付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导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降幅较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县内外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到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进行检查、指导、调研、学习交流、汇报文化、旅游工作情况所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3,966.00元,比上年减少2,546,018.00元、下降77.8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因本年度开展公共图书馆文化站免费开放、重要节日庆典、创卫等活动的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546,018.00元,导致机关运行经费降幅较大。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25,443,228.49元,其中,流动资产2,830,096.84元,固定资产16,989,039.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38,400.00元,其他资产4,985,692.0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95,573.6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64,435.12元、其他资产增加4,431,138.52(包括旅游公共基础设施4,241,262.00元、文物文化资产189,876.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政府隐性债务情况:一是没有需要财政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和地方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二是没有待偿还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指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地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标准,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建设。

3、乡村旅游:是以旅游度假为宗旨,以村庄野外为空间,以人文无干扰、生态无破坏、以游居和野行为特色的村野旅游形式;乡村旅游的概念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是发生在乡村地区,二是以乡村性作为旅游吸引物,二者缺一不可。


附件: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325070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