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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

  • 富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 015158708/2023-08638
  • 2023-11-16 11:51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富源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如下:

(一)制定或调整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领域重要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领域重大政策性文件;

(三)制定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决策的重大政策措施;

(四)制定有关企业服务、发展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五)制定或调整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

(六)涉及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领域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

(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