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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 015158708/2023-08653
  • 2023-09-19 11:34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如下:

1.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机构的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及职能、下属机构及职能;

2.政策文件:文化艺术类、文化产业类、文化遗产类、文化市场类、行政检查类、其他;

3.规划计划:日常类、业务类;

4.人事信息:人事任免;

5.资金信息:财政预决算;

6.公示公告:相关文件、项目申报、项目通过以及重大事项的公开公示;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来访查询两种公开形式。网上公开请至富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阅;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局查阅。查阅地点位于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金城路227号),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0874-4612203,邮箱:fywhhlyj@126.com。本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体;

2.会议、文件、便民手册;

3.公告栏;

4.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特殊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两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局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查阅这类信息。

(三)公开时限

应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形成后,本局将在信息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局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局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局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局申请获取的,本局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局自即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地址为富源县金城路227号,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0874-4612203,传真号码:0874-4621665,邮箱:fywhhlyj@126.com,通信地址:富源县金城路227号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邮政编码:655500

(二)申请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申请的,填写《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以上信息若能准确提供,本局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2.递交申请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当场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

(三)申请办理步骤

1.审查。本局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有关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通知申请人补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

3.答复。根据申请内容,本局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本局将分别处理、分别答复,或将全部请求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4.提供信息。若本局答复申请人可以提供信息,将在申请人办妥有关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收费,本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施行。

若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提供信息,本局将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办公室投诉。监督电话:0874-461220308744621665(传真),邮箱:fywhhlyj@126.com,通信地址:富源县金城路227号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邮政编码:655500。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认为本局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