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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 富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3-09-19 08:39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富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内容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2.部门文件

3.办事指南

4.工作动态

5.财政预决算

6.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政务动态信息

(二)公开渠道

1.富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qjfy.gov.cn);

2.当面受理点直接进行查阅;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富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是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富源北站胜境广场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南楼三楼303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4:3017:00

联系电话:0874-4618598

邮政编码:655500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选择下述两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申请受理机构获取政府信息,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富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直接提交《申请表》,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机构名称:富源县政务服务局监督科,监督电话:0874-4618696,地址:富源北站胜境广场富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邮编:65550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富源县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电话:0874-4038006,地址:富源县鸣凤路298号)举报、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