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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富源县司法局
  • 015158708/2023-08653
  • 2023-09-18 16:50

为建立公正透明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增加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富源县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富源县司法局概况。包括富源县司法局主要职能,局领导班子基本情况,机构设置(局内设科室和派出机构、法律服务机构设置情况)

2.政策法规文件。富源县司法局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上级制定的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文件和富源县司法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和计划。包括富源县司法局编制的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综合计划、年度工作报告。

4.工作动态。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重要会议、活动报道、自身建设、工作动态等重要政务的最新动态。

5.公告信息。富源县司法局主办的公告、公示信息;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信息。

6.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7重大建设项目情况。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

8.公共法律服务。各项行政许可和法律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程序及部门详情;相关文件及表格的下载。

9.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时限

本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富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形式

富源县司法局主动公开信息采取网上公开的方式。网址为:https//www.qjfy.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富源县司法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富源县金城路461,富源县司法局办公大楼二楼;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874-4612153传真号码:0874-4612153;邮政编码:655500

(二)申请受理。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富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提交《申请表》,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收取。在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前,本机关以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水平收取,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机构名称:司法局政治部,监督电话:0874-4621669,地址:富源县金城路461,富源县司法局办公大楼二楼,邮编:655500。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