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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胜境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胜境街道
  • 015158708/2023-08653
  • 2023-09-18 16:45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查找富源县人民政府胜境街道办事处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富源县人民政府胜境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街道领导及分工情况;富源县人民政府胜境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府文件。主要包括:以街道或街道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街道或街道办公室制定的其他主动公开文件等。

3.规划计划。主要包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工作动态。年度重要会议、活动报道、自身建设、工作动态等重要政务的最新动态。

5.资金信息。主要包括街道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其他。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时限

本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富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形式

富源县人民政府胜境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信息采取网上公开的方式。网址为:http://www.qjfy.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开信息。

三、依法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一)受理机构

除《条例》规定主动公开的和不允许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且涉及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富源县胜境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具体如下:

受理机构:富源县人民政府胜境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通信地址:富源县人民政府胜境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对面)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4-4057255

传真号码:0874-4057533

邮政编码:655500

(二)申请受理。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富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提交《申请表》,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第三、第四、第五条之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也可以按量计收,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

2.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①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②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件。

③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件。

3.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页。

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页。

201页以上的部分:40/页。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胜境街道办事处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电话:0874-4057255

附件1.胜境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