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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富源县交通运输局
  • 015158708/2023-08653
  • 2023-09-18 15: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为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富源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为公开制度、公开指南、公开年报、财政资金、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机构概况、人事信息、权责清单、计划总结、政务服务、交通出行、公路建设、公路养护管理等。申请人可以在富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地址:富源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中心电话(传真):0874-4623233,查阅时间:83011301430173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站地址为:https://www.qjfy.gov.cn/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富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组织机构

组长:分管领导,成员:由局办公室、资产财务科、综合规划科、运输管理科、基本建设科、政策法规科、安全监督科、地方公路管理段、质监站路政大队等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综合统筹协调工作,各科室根据职能职责负责做好涉及领域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富源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电话(传真):0874-4623233,地址:富源县交通运输局,邮编:655500。办公时间:83011301430173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从附件下载或向本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到机关、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的办理

⑴审查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当面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向申请人出具接收回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⑵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①属于已经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可公开的,直接向申请人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

③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④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⑤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本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⑦本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本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4.提供信息

⑴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场提供;

⑵本机关不能当场提供信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⑶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印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⑷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申请公开本行政机关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行政机关可以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监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富源县人民政府或监察机关举报。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机构为富源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地址:富源县交通运输局,电话(传真):0874-4623233,邮编:655500。

附件1.富源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