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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交通运输局对富源县政协第十届二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交通运输局
  • 015158708/2023-08653
  • 2023-08-08 11:10

王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运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农村客运行业的管理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富源实际和各行业部门的工作职能职责,已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相关职能职责如下:

1.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牵头推进农村客运的发展,逐步向具备开通农村客运条件的村(居)委会延伸。如后所、大河、中安、胜境等。针对农村人员分散、出行人数不多的情况,逐步在农村推广电招、网约等出行方式,在农村集市推广赶集车、返乡车,尽可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2.县农业农村局(农机)负责农机管理工作,在各乡镇(街道)主要道路沿线设置严禁农用车载客标志标牌。

3.县公安局(交警)负责加强农用车、三轮车、面包车载客、超员打击。查验驾驶证、保险。同时在每个村委会设置一名交通协管员,协助管理农村非法客运。

4.富源交通运政管理所负责客运市场整治工作,在各主要进城方向设置临时检查点,对各乡镇(街道)进城非法客运进行打击。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交通事业。

承办人及电话:尹育波 0874-4613678

督办人:牛云武




富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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