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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对富源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76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 富城管复﹝2023﹞30号
  • 015158708/2023-08653
  • 2023-08-16 15:14

李俊壁、刘宏、唐晓坤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县城推行绿色共享电动单车的提案》《关于引进绿色共享电动车,打通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建议》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基本情况

你们在提案中所述随着我县人口和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快速增长,交通拥堵、停车难等城市病制约着市民绿色低碳出行。你们建议引入绿色共享电动车,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提案办理情况

针对你们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我单位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为促进富源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城市交通体系,我单位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到曲靖中心城区及富源周边县(市)对共享电动车投放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和走访咨询了解,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多次就富源县城建成区投放共享电动车事宜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县城建成区管理经验及未来规范管理发展方向,我单位多次与电动共享单车相关运营企业进行了接触洽谈,初步形成了《富源县城建成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实施方案》,同时,积极将投放共享电动车工作开展情况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了汇报。

下步工作中,我单位将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部署下,积极推动落实县城建成区投放共享电动车工作,丰富市民出行选择,提升城市交通效率。共享电动车投放后,我单位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工作,有效维护市容环境秩序。

李俊壁、刘宏、唐晓坤委员,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承办人及电话:赵 0874-4615279

人:李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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