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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对富源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62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 富城管复﹝2023﹞28号
  • 015158708/2023-08653
  • 2023-08-16 15:11

夏开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富源县城亮化工程的建议》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基本情况

您在提案中所述县城亮化工程参差不齐,虽然部分已亮化,但是各条街没有鲜明的特色。您建议从县城整体布局全面规划,各条街规划成相对统一的灯带颜色,形成不同街道不同特色的街道夜间景观。

二、提案办理情况

针对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我单位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20228月起,富源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县城区实施亮化改造提升工程,通过营造风格多样、层次分明、动静结合、独具特色的城区夜间亮化景观,进一步提高城区夜景质量,切实推动滇东门户城市建设。

(一)高位推动,前期工作扎实有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对县城区亮化工作展开调研,并就亮化工作在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上作出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富源县城区亮化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牵头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县城区亮化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审批专班、工作推进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亮化提升改造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对接和整体推进。

(二)科学编制,专项规划设计合理。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昆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对县城区亮化改造提升工程进行专项规划设计,制定了《富源县中心城区照明设计导则》,2022825日富源县国土空间领导小组2022年第三次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并实施。《导则》以县城区标志性建筑为点,城市道路、水系为线,中心商业区域、居住区、行政办公区亮化全面铺开,通过完善景观照明和功能照明,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城市亮化系统。

(三)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规划设计和亮化方案审查;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牵头亮化设施规范整治和重要节点路段亮化改造,对体育公园、文庙、金城广场等重要节点实施亮化提升改造;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广告店招亮化换新上门审批、免费审批;县住建局牵头做好物管小区亮化改造;县工信局牵头抓好改制小区亮化改造;县公安局、县文旅局负责督促临街宾馆酒店亮化改造;临街各单位自行负责本单位及住宿小区亮化改造;街道办事处负责宣传动员和鼓励临街商户、无人管理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的亮化改造。

(四)强力推进,改造提升成效明显。截至20221231日,县亮化提升领导小组召开统一审批会5次,协调推进会4次。84家单位(行业主管部门)119处、582家商户、59家酒店宾馆、7个商品房小区、5处公园广场已全面完成亮化工作,累计投入资金980余万元。通过打造景观和功能照明,形成了以县五机关大楼、文庙、体育公园等重要节点为主的城市形象展示区,以金城路、文化路、立基大道、鸣凤路等城市干道为辅的城市轮廓体现区。亮化改造提升工程获得了广大市民的认可,反响较好,不断满足了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强烈。

(五)强化监督,持续巩固亮化成果。为全面提速亮化改造步伐,工作推进专班按照统一审批反馈意见,逐一推进亮化改造,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共发布工作情况通报6次,针对工作推进不力、工程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2023年以来,有3家单位及住宿小区、56家沿街商户完成亮化改造提升工程。为持续巩固亮化成果,亮化领导小组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对新增亮化单位按照统一设计标准规范施工,并加强对亮化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修复损坏的设施,确保亮化设施发光正常、显示完整、定时开启。

夏开达委员,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承办人及电话:王子飞 0874-4615279

人:李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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