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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对富源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 015158708/2023-08641
  • 2023-06-30 14:50

张新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企业用地政策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土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在符合国家用地标准及要求的情况下,通过必要的修改、调整、补充、完善出台相关的用地政策”的建议,富源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组织涉地相关科室进行了研究。但根据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我局目前尚不具备“修改、调整、补充、完善用地政策”的权限。当前阶段重点任务在于,如何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环境下,用好用活现有政策,为企业发展谋求有效的用地保障措施。

一、相关法规及政策

目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大框架下,用地政策涉及面多,分布较散,各行业用地涉及的政策分散在各类文件、通知、细则、办法内,部分用地政策甚至藏身于自然资源部对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政策解答、复函内。实际的用地保障工作中往往需要多渠道查找相关政策并同时向上咨询方能得到明确的答复意见。

(一)法律层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1.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5.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6.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以上两条对比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一是将农用地转用权限下放,二是缩小土地征收的范围,从农民权益保护角度,进一步规范用地审批,同时简政放权,充分给予省级行政单位更多自主权限,提高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二)产业政策层面

2019年前,相关用地政策相对分散,自然资源部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当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梳理编制形成《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指导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范执行产业用地政策;

20228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一方面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的过渡期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依据问题,也进一步明确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配置规则是“要素跟着项目走”,有效避免了原“下达制”中,项目配置指标后多年不开展用地报批,导致最终浪费指标情况;另一方面,通过缩小用地预审范围、简化用地审查、规范调整用地审批、简化规划许可程序、推进“多测合一”等举措,充分提高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的效率。

202211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稳增长保发展”的决策部署,保障好能源资源供应安全,多途径、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一文印发。文件明确主要以三类指标保障采矿项目用地:一是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及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采矿项目用地,由自然资源部直接配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二是未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及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采矿项目用地,可以使用地方存量土地处置规模为基础核算的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即“增存挂钩”和“增减挂钩”;三是地方和采矿企业可以使用复垦修复腾退存量采矿用地,将置换出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用于本项目新增用地,节余指标可用于流转交易;文件还明确了采矿项目使用复垦修复腾退指标的具体措施。

以上三项举措对于多年来以煤炭经济为主要发展支柱的富源县而言,是较大利好措施。

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富源县用地保障情况

2020年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订)实施以来,共报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4个,获批3个;共报批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13个城镇批次和4个单独选址共计240.8192公顷,其中有宣富高速、富源西风电场一期二期、富源北风电场一期等国家、省级重点项目,也有北城幼儿园、110KV变电站、北城交通枢纽、迤后所小学、后所镇沁心幼儿园、十八连山细冲小学、营上镇第二小学、污水处理厂等城乡基础设施项目;还有工业园区胜境片区及各乡镇的产业类项目;2020年至今,共申报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合理需求12个批次合计3.3761公顷,三年平均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为80.27公顷,同比均超过2015-2020年的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量。以上数据表明富源县近三年来用地保障效率相较“十三五”期间有明显提升。

三、当前用地保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纳入国家、省级以上重大项目清单的煤矿数量有限,地方计划指标紧缺,煤矿用地计划指标供需矛盾仍突出富源县多年以来,除少数煤矿办理国有土地手续外,其余煤矿采用临时用地方式保障用地。自2021年临时用地新政发布实施,采矿用地不再属于可办理临时用地范畴,多数煤矿陷入“合法采矿、违法用地”困境。按照云南省能源局下发的省级认定保供清单,富源县目前可申请使用国家配置计划指标的煤矿仅有11家,剩余煤矿仍需使用地方自有指标;

(二)国有土地成本较高,部分业主对用地手续办理持观望态度,不愿意投入土地成本当前阶段,煤矿用地保障仅有使用国有土地一种方式。但目前的“要素随着项目走”方式,需在项目完成用地审批后方可进行指标核销,多数项目业主仍未适应此种方式,对煤矿用地能否顺利报批未抱有信心,迟迟未能决定开展相关前期工作。截至目前,除少数煤矿正在开展用地预审工作外,大部分煤矿仍无实质性进展。

(三)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紧缺,煤矿用地报批中耕地占补指标需求量大富源县山地占比高地形复杂,多年来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无法县内解决,均为委托省、市调剂补充。2020年来,全省清理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欠账,各州市均有欠账,加之违法用地处置要求,省厅冻结了耕地占补平衡系统,富源县自然资源局正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请求补充耕地省级调剂并通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平台协调购买指标,2021-2022年度报批项目均为通过补充耕地指标流转交易平台购买,截至目前,富源县仍不能实现自有占补平衡指标的愿望。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土地报批力度,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2023年,省级重点项目用地保障系统中涉及富源县现有在库项目22个(除重复项目外,有效项目18个),分别为纳入2023年省级重大项目清单项目17个:曲靖市富源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富源凌志环保分散家电式污水处理设备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年产42000吨高端模坯模块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富源西风电场(三期)、富源西风电场一期、富源北风电场一期、富源县煤炭智慧物流园区项目、富源县补木水库工程、富源产业园区腰站片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富源县煤炭绿色发展装备技术综合服务基地工程项目、富源格威年产100万套摩托车发动机壳体项目、富源铜优新能源电池负极复合材料项目、曲靖市富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期、华能滇东煤电基地铁路专用线、曲靖市富源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富源至罗平高速公路、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省级重中之重项目3个:富源西风电场(三期)、富源至罗平高速公路、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重大招商引资项目1个:富源凌志环保分散家电式污水处理设备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的用地保障项目1个:华能雨汪电厂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

截至目前已保障9个:富源凌志环保分散家电式污水处理设

备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年产42000吨高端模坯模块模具生

产线建设项目、富源西风电场一期、富源北风电场一期、富源县煤炭绿色发展装备技术综合服务基地工程项目、富源格威年产100万套摩托车发动机壳体项目、富源铜优新能源电池负极复合材料项目、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华能雨汪电厂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

正在报批8个:曲靖市富源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富源西风电场(三期)、富源县煤炭智慧物流园区项目、富源县补木水库工程、富源产业园区腰站片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华能滇东煤电基地铁路专用线、曲靖市富源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富源至罗平高速公路。

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1个:曲靖市富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期。

(二)积极探索,做好计划指标调剂工作

曲靖市内的计划指标由市级统筹管理。根据历年市内统筹使用情况,一方面要结合年度用地预报统计结果,继续做好县内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合理调配,坚持提前介入项目选址,加强建设计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对接,加强计划用途与用地规模初审等工作,并结合出让保证金预缴制度,确保项目用地“批

得下来、供得出去”。另一方面,结合“增减挂钩”“增存挂钩”政策,积极拓宽指标来源,为新建项目争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三)提升效率,落实项目用地保障制度

按照重点项目用地保障相关工作制度,2023年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将继续落实好项目用地保障“一书一会一函”制度,计划于每季度召开一次用地报批统筹推进会,将涉及相关政策及用地报批进展针对乡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主动公开;针对有用地需求的项目,一次性告知涉及审批事项全流程,以及首次申报所需提交的资料清单和办事指南,以确保项目用地审批按程序开展;另一方面,做好用地报批志愿者上门提供技术服务,协助项目做好报批前期工作。收件后,尽力压缩办理时限,力争将农转征的县级审查和县级审批权限内的临时用地局内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自然资源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办人:吴

督办人:张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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