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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富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9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 015158708/2023-08558
  • 2023-06-28 16:09

沙斌等代表:

你们在富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在水库周边优先实施石漠化治理项目的建议”提案,已交县林业和草原局主办,县水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协助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富源县20112020年石漠化治理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富源县从2011年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以来,在石漠化突出,生态脆弱,水库周边区域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312250亩,其中人工造林65250亩,封山育林247000亩,截至2020年,项目总投资4805.3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573.8万元。主要布局在中安街道、胜境街道、后所镇、大河镇、竹园镇、富村镇、黄泥河镇、十八连山镇、老厂镇。

二、富源县2023年石漠化治理项目规划情况

富源县2023年石漠化治理项目建设规模为:人工造林4000亩、草原改良9000亩。人工造林主要规划在后所镇3000亩,富村镇1000亩,草原改良主要规划在后所镇582亩、墨红镇4279亩、富村镇4139亩。

三、石漠化实施的下步打算

一是把好规划关。严格按照以“国土三调”,造林绿化空间规划为基础,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的规划,同时,考虑石漠化严重的水库周边、河流沿线。做到实施的地块能够准确无误进行落地上图。

二是把好技术服务关。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做好整个工程的统一安排、部署和指导,加强部门的协作,负责各项目的技术指导。

三是把好造林种苗关。林业相关技术部门要从实施栽植到管护的全过程科学管理。

四、针对建议作如下答复

为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县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富林草〔202345号),县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管理科根据文件精神,把全县几年来实施的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情况,经过认真梳理总结。通过本项目的实施,采用以生态治理为主、工程治理为辅的石漠化综合治理模式,富源县的石漠化状况将得到有效治理,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等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将得到增强,同时,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遵循治理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群众收入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了封山育林育草,人工造林等多种措施,加强植被建设,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使项目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得到最大发挥。

感谢你们对林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林业和草原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林业草原改革和发展,欢迎随时监督和指导。

附件:富源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承办人:温绍能

督办人:高映松

联系电话:08744612960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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