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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老厂镇2023年预算公开

  • 富源县老厂镇
  • 015158708/2023-08641
  • 2023-02-06 16:09

第一部分 富源县老厂镇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富源县老厂镇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富源县老厂镇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富源县老厂镇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会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6、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8、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部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9、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2个党政机构设置和5个事业单位设置,2个党政机构设置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牌子)、党建办公室(加挂基层治理办公室牌子);5个事业单位设置分别为党群服务中心(加挂便民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文化服务中心、社会治理中心牌子)、综合执法队(加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消防队〈站〉牌子)、财政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城乡规划建设中心牌子)、能源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跨越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实施“工业立镇、产业强镇”发展战略,聚焦安全和稳定两个大局,突出城镇更美、乡村更绿、农民更富,努力推动全县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排头兵、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老厂篇章而努力奋斗。

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工农业生产总值增长8%以上,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6%以上,一般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8%以上,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

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1)聚焦提质增效,构建更富韧性的产业体系

实施产业强镇战略,统筹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和资源要素配置,深入推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三年行动,加快构建具有老厂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2)聚焦全域提升,打造更具品位的镇村风貌

积极适应新常态,开创发展新局面,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遵循客观规律、破解突出难题,显著提升城镇化质量,使更多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城镇生活。

3)聚焦共建共享,展现更高水平的治理能力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严守安全稳定底线,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老厂、法治老厂,坚决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

4)聚焦惠民利民,致力更可依靠的民生保障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常怀忧民、爱民、惠民之心,把握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不断增进广大群众的民生福祉。

5)聚焦自身建设,塑造令人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打铁还需自身硬。面对新常态、新机遇、新要求,核心与关键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敢担当、勇负责、真作为,努力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6)积极支持工会、妇联、共青团、科协、残联等群众和社会组织开展工作,统筹推进民族宗教、国防动员、双拥、气象、档案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8人。在职实有114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3人,财政差额补助1064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6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24.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40.35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05.34万元,增长18.77%,主要原因分析:1.纳入财政预算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2. 单位资金(其他收入资金)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65.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65.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24.78万元(本级财力2524.78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05.34万元,增长18.77%,主要原因分析:1.纳入财政预算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2.单位资金(其他收入资金)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65.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2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9.6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4.97万元,下降12.71%,主要原因:1.2023年纳入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 2. 2022年部分预算为财政部分供养人员在2023年纳入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导致减少。项目支出705.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9.96万元,增加800.38%,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上年纳入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增加629.96万元,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事务-行政运行15.2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7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退休、调出和记实职业年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57.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退休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丧葬费及遗嘱生活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5.4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3.8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5.2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8.0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和福利支出149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5.8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341.1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41.1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65.95万元,主要用于津贴补贴工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65.9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20.46万元,主要用于年终一次性奖、绩效奖励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0.4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284.9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84.9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4.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4.7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转退休、调出、离职和死亡人员职业年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9.3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5.2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8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08.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8.0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0.1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分供养人员工资发放(其中:基本支出260.1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9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14万元,项目支出78.5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57.2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业务相关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4.77万元,项目支出42.5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咨询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咨询业务相关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1.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自来水及办公饮用水水费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4.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用电费用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9.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下乡)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1.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4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8万元,项目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各项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费用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0.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3.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3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9万元,项目支出25.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例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6.88万元,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28.13万元,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福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57.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富政复〔20091号)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离退休人员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的批复退休职工住房补贴。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48.8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和丧葬费(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8.8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683.4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半供养人员生活补助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5.62万元,项目支出577.79万元)。

4.资本性支出

资本性支出-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4.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5.00万元,增长16.90%,其中:基本支出1819.6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4.97万元,下降12.7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705.15万元,增加629.96万元,增加800.38%,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上年纳入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增加629.96万元,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县配套事项

无与县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与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配套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配套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3年,富源县老厂镇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富源县老厂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90万元,较上年减少2.11万元,下降11.1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2023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2.1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富源县财政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富源县老厂镇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72万元,较上年减少2.11万元,下降36.19%,主要是国内公务接待,接待批次为175余次,共计接待850余人次。

减少原因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精神,富源县老厂镇机关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富源县老厂镇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19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9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富源县老厂镇除了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作了评价,还对其他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作了评价,详见05-2表《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费、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2023年老厂镇机关(事业单位)有职工遗属12人,按照2022年遗属生活补助标准计算,共需遗属生活补助资金82632元;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2人,按照相关政策批复,需发放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488649.6元。2023年内通过实施完成富源县老厂镇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和丧葬抚恤费人员经费项目,保障老厂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对象、标准及时足额发放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和丧葬抚恤费,实现人员经费足额发放率达到100%、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满意度≧90%等绩效目标。

(二)其他人员支出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其他人员支出项目,保障老厂镇编外长聘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2023年内完成发放编外长聘人员工资人数31人、保障编制外长聘人员待遇,有效促进部门事业发展≧90%、被保障编制外长聘人员满意度≧90%等绩效目标。

(三)富源老厂镇自有资金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富源县老厂镇自有资金经费项目,强化富源县老厂镇自有资金其他公用支出经费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内实现根据部门需求及时完成资金拨付≥90%、有效促进部门事业发展≧90%、经费保障部门人员满意度≧90%等绩效目标。

(四)老厂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老厂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计划安排车辆1辆,经费保障30000/辆、年;人员5人,50000/人、年。通过实施老厂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项目,强化老厂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职能职责,提高应急处突能力,2023年内实现根据部门按规定执行,按质按量完成老厂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及时完成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资金拨付≥90%、建设政府专职消防站,有效防范化解风险≧85%、服务对象满意度≧90%等绩效目标。

(五)老厂镇村级组织公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富源县老厂镇共有村(社区)9个,按照社区办公费5.00万元//年、村委会办公费3.00万元//年、会议费1.00万元//年、村民小组办公费0.10万元//年,共计51.50万元。2023年通过实施老厂镇村级组织公用经费项目,时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90%、按时完成村级组织公用经费支付,有效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经费保障村级组织满意度≧90%等绩效目标。

(六)村(社区)干部离任补偿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富源县老厂镇2023年内实现发放村(社区)干部离任补偿资金42.11万元,发放村(社区)干部离任补偿资金,有效支持社会保障≧90%,发放村(社区)干部离任补偿对象满意度≧90%等绩效目标。

(七)老厂镇统筹整合村级组织岗位待遇资金及纳入大岗位制村(社区)干部报酬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富源县老厂镇认真贯彻落实并岗提薪、大岗位制政策,统筹整合村级组织岗位待遇,按照正职岗位待遇不低于4500//月、副职岗位待遇不低于3500//月、委员岗位待遇不低于2500//月、村(居)民小组干部不低于500//月的要求,2023年内实现按时发放纳入大岗位制村(社区)干部报酬≧90%,保障村(社区)干部待遇,明显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村(社区)干部对待遇满意度≧90%等绩效目标。

(八)村干部考核奖励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绩效奖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富源县老厂镇2023年计划发放村干部考核奖励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绩效奖资金37.42万元,发放村干部考核奖励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绩效奖,有效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助力乡村振兴≧80%,发放村干部考核奖励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绩效奖对象满意度≧90%等绩效目标。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2.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3.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4.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6.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富源县老厂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8.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7.58万元,增长100.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比上年增加了退休公用经费预算,日常公用经费预算也大幅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幅较大。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2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富源县老厂镇2023年部门 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费、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

二、 立项依据

富源县老厂镇关于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和丧葬抚恤费2023年预计支出纳入年初预算的通知、2022年死亡职工遗属补助审批表。

三、 项目实施单位

富源县老厂镇人民政府

四、 项目基本概况

2023年老厂镇机关(事业单位)有职工遗属12人,按照2022年遗属生活补助标准计算,共需遗属生活补助资金8.26万元;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2人,按照相关政策批复,需发放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48.86万元。

五、 项目实施内容

2023年内通过实施完成富源县老厂镇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和丧葬抚恤费人员经费项目,保障老厂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对象、标准及时足额发放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和丧葬抚恤费,实现人员经费足额发放率达到100%、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满意度≧90%等绩效目标。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实现发放遗属生活补助资金8.26万元;发放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48.86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对象、标准及时足额发放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和丧葬抚恤费,实现人员经费足额发放率达到100%

八、项目实施成效

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满意度90%

富源县老厂镇2023年部门预算表

富源县老厂镇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x

富源县老厂镇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