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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富源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15158708/2023-08631
  • 2022-07-11 11:13

李云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县城南门桥红绿灯路口架设人行天桥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县城南门桥红绿灯路口是七中进入城区的唯一路口,也是除后所以外其余乡镇进入富源的主要通道,由于路口狭窄,遇学生放假时人员密集、车流量大,经常堵车,确实存在安全隐患。

二、回复情况。针对您提出的“在县城南门桥红绿灯路口架设人行天桥”的建议,县住建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征求了交通和规划等部门的意见,具体回复如下:

一是县规划部门于2013年已完成鸣凤路延长线(从南门桥→小冲村→东堡降压站)的规划,全长1.3公里,宽24米,规划上没有建设人行天桥;二是交通部门考虑过往大货车多且道路比较窄,建设人行天桥存在隐患,不建议建设人行天桥;三是考虑桥基建设用地又要解决人行道通行等问题,因该地段一侧是东门河道,河道两边较狭窄,所以在这个地段不适合建设人行天桥。

下一步我们将会请示县委、县政府,根据县城规划部门意见,结合县城鸣凤路延长线建设综合考虑拆除重建南门桥,计划建设桥面宽40米的钢筋混凝土平桥一座。

李云飞委员,感谢您对县住建局工作的支持,县住建局作为此提案的承办单位,下步会更好地为县城建设做好服务工作。

承办人及电话:赵明智0874-4612040

督办人及电话:柳彪林0874-4612249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