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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富源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15158708/2023-08631
  • 2022-07-11 11:10

李永忠等11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解决县城区停车难问题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县城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多,但公共交通配给不合理,迫使私家车出行增多,交通拥堵和停车难的矛盾日益凸显。目前县城市政道路划设停车位870个左右,经营性停车场11个共有车位1200余个。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9〕8号)文件精神,规划人口规模<50万人的县城,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应达到机动车保有量的1.1—1.5倍,县城停车位存在严重不足的情况。

二、停车场规划管控方面。在规划管理的过程中,对规划方案设计时要求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及土地出让条件进行规划设计,严格审查规划方案,建设实施前进行验线,实施完成后再进行批后验收,对不符合规范标准及出让条件的不予以审查通过,批后验收存在指标不符合的不予以发放规划许可。以下是已经组织编制的几个规划,各规划中涉及停车场规划的内容如下:

(一)2018版城市总体规划

1.公共停车场规划

规划在商贸区、大型公建、城市汽车客运站及城市出入口附近布置社会公共停车场,面积按照人均0.8~1.0m2左右配建。采用价格杠杆、设施供给、管制措施等方式,有序引导车辆使用和停放。

2.货运交通组织

规划通过富源绕城公路(东线)、曲胜高速(G60)以及玉顺西路(西线)共同构成的环线,作为中心城区的货运干道,减少货运交通和过境交通对中心城区的影响。

规划保留原运煤专线,作为杨尾哨货运站场与东线之间的货运支线。

规划结合城北工业片区、城西工业片区、多乐商贸物流片区、东南商贸片区,新增货运停车场。

3.环卫设施

整改和扩建现状富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严格执行卫生填埋要求,达到Ⅰ级标准,远期规模达到450吨/日,占地24公顷,共址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服务中安街道、胜境街道和大河镇。

保留中心城区现状2座小型垃圾转运站;规划新建7座垃圾转运站,占地在0.11-0.45公顷之间;新建2座垃圾综合转运中心,集合垃圾转运、垃圾分拣、大件垃圾处理等功能,占地在0.62-0.90公顷之间。中心城区垃圾转运总规模为400吨/日。结合垃圾转运站、垃圾综合转运中心共建成4座环卫车辆停车场。

4.地下空间开发目标

(1)总体目标

以新建区和交通枢纽地区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为重点,优化提升老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品质,构建富源“地上地下一体化、功能形式多样化、空间环境人性化、规划管理规范化”的地下空间体系,实现富源地下空间“持续发展、复合高效、安全舒适、法治规范”的发展目标。

(2)近期规划目标

强化新建项目的地下空间配套建设要求,重点控制居住类和商业服务类项目的地下停车配建要求。结合相关政策要求,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引导与带动作用。推动城市新区重点地段地下商业服务设施、地下停车场建设,形成地下空间连片开发利用。

(3)规划远期目标

地下空间初步形成完整体系,地下停车设施成为城市主要停车形式,重要节点区域地下空间成片开发,综合管廊初步形成干支网结构,地下市政场站按需开发建设,初步形成城市核心节点地下空间为重点,串联城市地下空间重点片区,形成较为完善的地下空间系统。

对重点地区的地下空间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加入地下空间控制指标体系,可分为规定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规定性指标包括:开发强度、开发功能、地下退界、地下配建停车及人防设施规模、出入口及方向,地块规定性指标纳入地块出让条件予以控制。引导性指标包括:地块之间连通引导、地下交通组织、地下服务设施开发规模。

(4)地下停车设施

中心城区公共地下停车位、居住区地下停车位、商业空间地下停车位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地下停车位。具体布局将在详细规划阶段进行深化。主要控制要求:新建居住区配建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30%,新建商业空间配建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50%,新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70%。

(二)2013版北片区控规

1.现状分析

规划区内现状主要道路较为平直、贯通,“丁”字交叉口较多,有的路口出现错位相交,城市次干道较为缺乏,其余道路多为农村道路,路面质量参差不齐,错位路、断头路、尽端路较多。过境交通与货运交通均通过胜境大道南北向联系,与区内城市生活交通混杂。区内道路系统还未形成,无公共停车场,对规划地块经济发展及城区建设有一定的制约作用,亟待完善。

2.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区内无公共停车场,现状停车以路边停车及各类用地内部配建停车场库停车方式为主。另有加油站三处,其中两处分布于园林路与胜境大道交汇处,一处分布于胜境大道中部,电信公司北侧。

规划区内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城市道路用地、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总用地面积为112.0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4.66%。

规划以富源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路网系统为依据,适当提高了区内道路网密度,按道路交通量需求以及设计车速的不同将区内道路分为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三个层级,确保内部各功能组团之间以及规划区与城市其它片区之间的便捷联系。其中城市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城市道路用地(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交通枢纽用地(长途客运站、铁路客运站、公交枢纽及集散广场用地)、公共交通场站及社会停车场用地。

规划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为93.7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2.27%;交通枢纽用地面积为10.0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32%;交通场站用地面积为8.2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07%。

3.地下公共停车库

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城市公共停车场按城市人口每人0.8平方米计算,则规划区内公共停车场面积应为8.8万平方米左右。规划区内地面公共停车场用地为4.32万平方米,则地下公共停车场面积应为4.48万平方米。

地下商业空间和地下配建停车空间等可根据各地块的实际需要进行建设。

4.停车场设施

根据规划区土地利用规划及《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停车场设施规划布局。

在主要公共活动区布置社会停车场,重点于公共汽车站以及公交枢纽处就近设置,为自行车停车换乘提供方便。

社会公共停车场是城市交通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公共交通安全通畅和良好交通秩序具有重要作用。规划公共停车场应靠近主要服务对象布置,同时在主要客运交通枢纽及商业人流密集区域设置专用场地,鼓励停车“即停即走”,增加停车周转频率,进一步吸引机动车与公交系统的接驳。规划考虑区内地势坡度,以地上、半地下、地下停车相结合的方式,解决规划区停车需求。规划停车场建议远期可考虑建设成多层停车库,以适应发展的需要。规划区内共设置社会停车场9处,用地面积共计4.32公顷。同时在规划区中部体育设施用地、城市绿心文化设施用地以及规划区西南部的部分商业商务娱乐综合用地设置地下公共停车场,面积约4.48公顷左右,作为城市社会公共停车的补充,从而实现人均0.8平方米的公共停车需求。

配建停车场是根据不同建筑使用功能按照一定的配建标准设置的停车场地,包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各类新建建筑均应配建相应的停车场(库),中高层、高层建筑应当设置地下停车库;当地下车库停车数与坡道所占空间相比明显不经济时,方可采用其它方式解决停车问题,并鼓励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其出入口不得直接开向城市主干道。规划区停车场配建参考《曲靖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设置。居住区配建停车场车位按户数计算,一般按照1.0车位/户配建,保障性住房可适当降低标准,按照0.8车位/户配建,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10%;商业建筑停车配建标准为机动车0.5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公共建筑地面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停车场(库)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米。

非机动车停车场可结合公共活动区、机动车停车场地附近或依靠建筑物配建来解决。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应采用分散布局的形式,重点于公共汽车站以及公共交通枢纽处布局,为非机动车停车换乘提供良好和方便的条件。住宅建筑配建的自行车库,应当采用底层架空、地下或者半地下等形式。

三、停车场项目谋划及建设方面。按照小型化、分散化原则,科学合理布局建设县城停车设施。通过政府引导、多渠道融资等方式,拟在富源县城老城区新建立体停车场4个,合计2000个停车位。分别为龙源新村500个车位停车场1个、南门桥500个车位停车场1个、人民医院500个车位停车场1个、老客运站500个车位停车场1个,并配套建设管理用房等设施,逐步解决占道、街边、路边乱停车现象。以上项目已列入2020年(第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项目,该项目实施方案于2021年5月份通过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联合审查,争取到国债9000万元,由公投公司负责项目实施。目前龙源新村立体停车场正在协调土地,由于土地受限,只能建设216个车位的钢结构立体停车场;南门桥立体停车场已完成土地收购、设计、场地平整等前期工作;人民医院立体停车场已完成设计,计划年内开工;老客运站、交运公司立体停车场由于土地问题解决不了,无法实施;县一小对面老医药公司计划建设立体停车场,缓解周边停车难问题,由于消防审验没通过,无法实施;金城路家佳福下面计划建设立体停车场,由于拆迁不了,无法实施;孙士寅廉政公园停车场计划建设124个停车位,老看守所和巡特警大队计划改建262个停车位,待设计、土地等前期工作完成,年内进行实施。另外计划投入500万建设智慧停车系统,将县城内的公共停车场接入智能化管理平台,提高公共停车位的利用率。

四、停车场收费管理方面。目前县城区停车位有679个由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统一收费管理,其中有329个停车位采取扫码收费管理。待数字指挥平台建成使用后,将全部采取智慧扫码收费管理,有效解决停车难、收费不规范和乱收费的现象发生,有效整合公共资源提高临时车位使用效率。目前数字指挥中心建设已进入实施方案阶段,待上级部门批准后开始实施。

五、临时停车位划设及车辆管控方面。关于临时停车方面,根据部门职责,我局配合富源县交通警察大队:一是在城区主要道路设置临时停车位,发布规范停车秩序公告或立公示牌,统一要求停车方向与行车方向一致,车辆停放不能超出停车位;二是规范老年代步车、电动车、摩托车和三轮车管理,划设专门的三轮车、摩托车停车位。

总之,停车场涉及民生非小事,新建停车场、新增停车位和规范停车管理秩序,适应市场需求,缓解停车位供需矛盾是十分必要的,需逐步实施。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在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停车难”问题将会逐步得以解决。我局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将尽量做好停车场建设和改造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局城建工作的支持,对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意见,我们将尽力完成。


承办人及电话:赵明智0874-4612040

督办人及电话:柳彪林0874-4612249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