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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交通运输局对富源县人大第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交通运输局
  • 富交复〔2022〕22号
  • 015158708/2022-07901
  • 2022-08-01 16:55

黄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下半县公路道路标识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S204省道的管理和养护工作由富源公路分局负责,S204省道的产权归富源公路分局所有,我局无权管理该公路,作为富源县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我局对交通的安全防护以及道路的标志、标线非常重视,我局从2018年至2022年共争取上级补助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资金7688万元,消除安全隐患里程1098公里,建设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26000米,完成全县495公里县道和70公里县管省道以及120公里的乡道的标志、标牌的完善和更新工作,为保证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我局将积极同富源公路分局进行协调、交流、沟通,共同努力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尽快完善全县道路的标志、标牌以及道路标线更新工作。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交通工作。


承办人及电话:杜植勤,0874—4616226

督办人:冯志儒






富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