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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交通运输局对富源县人大第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交通运输局
  • 富交复〔2022〕21号
  • 015158708/2022-07900
  • 2022-08-01 16:44

杨家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通村道路错车道的建议”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第4.0.3款规定,单车道公路应设置错车道,错车道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有利地点设置,宜保持通视,每公里设置宜不少于3处。对于不通视路段,错车道间距不宜大于200m。

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针对路基宽度4.5米(及以下的)我局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要求错车道不少于3处,在实施时,乡镇由于多数征地涉及基本农田,征地困难,且建设资金十分有限,只能是在原路基较宽的地方设置,导致错车道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

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特别是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试划,我局已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针对现有道路边缘外,预留出农村公路建设用地范围走廊带。待审批后,筹集资金分批逐一完成窄路基路面错车道加宽。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交通工作。


承办人及电话:高志武,0874-4612118

督办人:杨峻






富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