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对富源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45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 富城管发〔2022〕53号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2-08-23 17:43

丁文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亮化体育馆含室外球场》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基本情况

您在提案中所述“体育馆周围缺少照明,灯光照明设施不完备,不完备的灯光照明设施会引起很多问题。首先,光线不足影响体育活动的正常进行,晚上不能正常进行球类运动,如篮球、乒乓球等。一到晚上六七点左右,太阳的光线便不足以支持同学们进行球类活动,比方说找不到球、看不到对方,这些已经是老生常谈,影响了大家正常的体育活动。同时,人身安全问题也值得我们注意”的情况客观真实存在。

二、富源县体育活动中心项目基本情况

(一)富源县体育活动中心项目2013年6月开工建设,项目于2018年8月完成主体工程验收并对外开放,为完善附属设施建设,县体育活动中心建设管理处委托曲靖市鑫光城市艺术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富源县体育活动中心夜景灯光亮化工程》并通过《富源县规划局关于富源县体育活动中心夜景灯光亮化工程方案确认的审查意见》(富规委办发〔2018〕1号)文件批复,工程包含场馆灯光亮化工程、室外亮化工程、室外果皮垃圾箱标识牌休闲座椅等建设,概算总费用681.82万元。但因财政困难,项目至今未实施。

(二)2019年8月1日,富源县城区路灯的维修管护(含体育公园)职能职责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至我单位,考虑到体育公园亮化实际,我单位多次与原建设单位县住建局以及前期管理单位富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接后续建设事宜,均因财政资金困难,体育公园室外亮化工程一直未建设。

(三)目前,因体育公园没有安装照明设施,我单位将体育公园周边文化路、玉顺街、兴民路的路灯在亮灯时段全部开启,保证亮灯率95%以上。

三、提案办理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办理措施。一是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为确保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单位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承办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同时,严格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委员沟通协商,切实保障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我单位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听取委员意见建议,并将提案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意见建议向分管领导常务副县长许松琳汇报、请示。

(二)专题会议研究,明确职责任务。为持续巩固提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及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结合推动滇东门户城市建设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富源县城区实施亮化改造提升工程。一是2022年7月19日,在县委常委会上常务副县长许松琳专题汇报了关于开展富源县城区实施亮化改造提升工程的情况,县委书记对县城区实施亮化改造提升工作作了安排部署,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委托专业机构尽快编制完成县城区亮化改造提升工程专项规划,亮化范围以富源县城区标志性建筑为点,体育公园等重要场所为线,向重点路段两侧建筑物全面铺开。由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起草《富源县城区亮化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印发至各街道办事处,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富单位组织实施。二是2022年8月8日,在县规划展示馆召开县城区亮化改造提升工程专项规划初审会议,常务副县长许松琳主持,自然资源、住建、城管部门主要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参会。对昆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富源县中心城区照明设计导则》进行初审,与会各单位提出修改意见。三是2022年8月16日,在县规划展示馆召开县城区亮化改造提升工程专项规划再审会议,县委书记召集、常务副县长主持,自然资源、住建、城管主要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参会。再次对昆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结合初审会议修改意见完善的《富源县中心城区照明设计导则》及《富源县城区亮化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县委书记带头,与会单位提修改意见。四是目前,富源县城区实施亮化改造提升工程(含体育公园亮化)正在组织实施。


丁文君委员,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承办人及电话:赵龙0874-4615279

督办人:李杰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