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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对富源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98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 富自然资发〔2022〕131号
  • 015158708/2022-07776
  • 2022-06-20 16:05

刘俊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富源县村庄规划编制解决农民建房审批难问题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村庄规划编制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审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讲话精神的要求,根据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云南省下发了《关于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的通知》(云自然资〔202157号),云南省“干部规划家乡行动”项目组办公室编制了《云南省“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手册》,《手册》将“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分为7个环节,28个步骤;明确了“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开展的具体步骤以及每个步骤的责任主体、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涵盖了“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的组织领导、任务计划、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产业发展规划、基层党建和人才发展规划等内容。

富源县“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于20217月开始,用2年时间完成全县141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型村庄规划,1515个自然村建设规划的编制任务,其中202112月底前完成51个行政村规划和报批工作;2022年底完成90个行政村规划编制、报批工作;富源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作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和构建和谐富源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认真实施。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时制定“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方案。一是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等九部门联发的《关于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的通知》(云自然资〔202157号)、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九部门联发《关于印发曲靖市“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曲资规〔202133号)、《云南省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手册》、2021730日云南省“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部署推进及业务培训视频会议精神、曲靖市“干部规划家乡”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富源县委组织部及自然资源局及时召开了相关会议,对“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富源县“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实施方案》,并下发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按要求成立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联络服务站,统筹做好干部回乡联络服务保障工作。二是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县委办主任以及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县直单位、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各项工作。四是利用“富源先锋”“富源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富源县“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倡议书》,倡导富源籍在职在编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国有企业人员、乡贤能人投身参与家乡规划行动中。五是制定“干部规划家乡行动”规划编制技术单位选取方案,明确合同签订主体,组织实施。

根据工作安排组织部门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在全县各乡镇行政村积极摸排在外工作人员,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县委组织部在县融媒体中心,发出“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公开倡议书,营造公职干部人人关心家乡村庄规划、参与家乡村庄规划的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积极开展人员排查,取得联系并登记造册,筹备组建回乡干部村庄规划编制组,建立规划编制服务保障机制。各乡镇(街道)全力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坚持村民主体、开门规划。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基层干部和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村庄规划是村民自己的规划,以问题为导向,从细从实摸清村庄实际,实现全要素规划、一张图管理,因地制宜、科学谋划、现实与长远结合,编制实用、管用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本次村庄规划注重思想转变,结果力求实效;发动回乡干部、村民、乡贤能人等群体参与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从思想上改变了过去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形式主义思想,本次规划充分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充分参与表达自身诉求,从而使本次规划真正做到了适用、管用、好用的要求。自“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开展以来,202151个行政村的规划编制任务已全部通过县级审查暨专家评审, 2022年需编制的行政村90个,目前已完成23个行政村(社区)规划草案绘制,完成成果标准化并通过县级审查暨专家评审的行政村(社区)22个。

二、农村建房审批

由于规划编制耗时耗力,编制周期较长;在编制过程中农村建房审批需求相关管理部门坚持采取疏堵结合的思想,积极推进农村建房审批工作。2021218日下发了《富源县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业务手册》,手册中明确了受理范围、适用对象、办理依据、实施机构、许可人员、许可条件、申请材料等相关规定,并附有《富源县农村村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办事指南》样例,依法明确农村宅基地和乡村建设规划审批机构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全县各乡(镇)、街道均成立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委员会,负责农村建房联审联批工作,并明确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管理工作的牵头站所、具体工作人员和受理窗口;二是加强业务宣传培训,以乡镇为单位组织相关站所、村组干部就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业务培训,制定并下发《业务手册》、《办事指南》和申请表格、15000本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同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制定了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三到场”制度。三是积极推广曲靖市100套特色民居方案。四是引导群众申报建房审批手续。自开展联审联批工作以来,我县坚持疏堵结合,有效保障建房。为切实保障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合理用地需求,全面打通审批渠道。自审批工作开展以来,共受理6472户农户的建房申请,其中已核查4094户,审批完成2276户。五是实行分类处置。各乡镇(街道)在宅基地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批中,对已经编制村庄规划的,达到使用标准的,按照规划进行审批;过去做过村庄规划的,根据省、市出台的导则及指南,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是否可用,达到现行标准的,作为村民住房的审批依据;没有做过规划的,在审批宅基地时合理考虑长远规划,对满足“一户一宅、拆房建房、不占基本农田、不在采空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不在交通控制线、不在高压线下”等条件的,可依法依规办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手续,对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目前正在收集组件上报中,同时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及占地面积的有关规定(城市规划区外的每户建筑宅基地面积坝区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山区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建筑面积控制在300平方米以内,建筑层数不超3层)进行审批管理工作。

在审批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建筑风貌管控,加强自建房质量管控和设计造型等外观风格控制,为避免农村自建房造型五花八门,风格不统一现象,影响传统村落特色风貌和村庄景观。曲靖市组织设计了100套农村住宅建方案供村民建房选用,同时明确一个自然村不得采用三个以上的住宅方案。100套方案已发至各乡镇,村民建房可进行选取。

承办人及电话:刘平富 0874-4612827

人:宋茂怀 0874-4612827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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