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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对富源县人大第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79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 富自然资发〔2022〕125号
  • 015158708/2022-07777
  • 2022-06-13 15:59

龙春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违规违纪乱搭乱建无序建房整治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新冠疫情和百年未有的世界大变局叠加,凸显了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问题突出且呈蔓延势头,尤其是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随着农村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农民的收入不断的提高、农村违规违纪乱搭乱建无序建房越来越多、占用耕地、占用基本农田、占用村旁路旁建房的农户、不断日益上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县自然资源局自觉担负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政治责任,正视问题、多措并举,切实履行好耕地保护主体责任。

一、农村违规违纪无序建房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农村违规违纪乱搭乱建无序建房问题整治的极端重要性。2020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既要满足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又要采取措施强化监管,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趋势。2020年7月3日,国务院组织召开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强调:耕地保护是涉及国家安全的大事,要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工作。富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整治工作。

二是坚决整治乡村违法违规无序建房。2020年4月1日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下发《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整治乡村违法违规无序建房的通知》(曲发〔2020〕8号),全面叫停农村无序建房,要求坚决杜绝新增违法违规无序建房,对在建房屋进行全面核查,逐步消化违法违规建房存量。同时明确(四个一律):没有制定村庄建设规划的一律停止建房审批,待村庄建设规划制定后,方能进行审批;没有经过合法合规审批的,一律不准进行建设;凡是新增的违法违规建房,一律依法拆除,坚决杜绝增量;对行政区域内出现新增违法违规建房的,发生一起追责一起,一律倒查县、乡、村有关人员责任。开展整治乡村违法违规无序建房过程中,全县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无序建房行为289件。其中,对2020年4月1日前启动建设的制止178件,对2020年4月1日后准备开工的及时制止98件,强制拆除13件。

三是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摸排整治。2020年10月—12月,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国家开展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摸排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对国家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41365个疑似图斑线索逐个进行核查,经过摸排,富源县共涉及2020年7月3日以前乱占耕地图斑15091个。其中居民建房图斑14406个,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有11931户,已经完成整改182户。公共管理服务类343宗、产业项目类342。现已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进行分类、分步整改,已整改完成277宗。

四是坚决遏制新增农村违规违纪乱搭乱建无序建房。为全面遏制增量,2022年3月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各乡镇(街道)对各自辖区内的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全面的摸排,同时,县政府成立六个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经过对排查核实出来的13宗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县政府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完成7宗,余下6宗正在整改中。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认真履职,强化监管执法,遏制新增。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巡查、发现、报告、处置等机制,推动日常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对2020年7月3日以后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严格执行“八不准”的要求,对违法规定、顶峰违法的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治,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打击、严肃问责,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确保乡村建房管理全覆盖、无死角。

(二)积极研究政策通道、妥善化解历史存量问题。2021年1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北京主持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韩正强调,要坚持分类分步、依法有序整治存量,着力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科学确定整治顺序,不搞“一刀切”,避免简单化。按照“分类处置、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整改处置一批、完善手续化解一批、依法拆除消除一批等措施,逐步消化乡村违法违规建房存量。短时间难以化解的,待国家试点政策明确后依政策予以化解。

(三)加强政策宣传,增强群众耕地保护意识。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对新《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和学习,持续深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六严禁”、耕地保护政策、非法占耕建房典型案例的宣传,同时将土地法律法规纳入“法律七进”范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四)督促厘清部门职能职责,明确执法主体。积极与各级各部门请示协调,按照2019年12月12日农业农村部和自然资源部联合发文《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明确各自的职责。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及时将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通报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许可等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同时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做好信息共享互通,推进管理重心下沉,共同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工作。

(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压实乡镇主体责任。乡镇(街道)加强执法监督,扩充基层巡查监管队伍,加强耕地保护业务培训,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巡查,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同时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应该及时认真的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案案有回音,同时要严格管控,镇村两级要加强监管,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审批机制,做到“三看”,(即建前看是否合规、建中看是否原址建设,有无占用耕地、建后看有无超标准建设)确保“零新增”,严厉打击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真诚的感谢您对富源县自然资源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对违规违纪乱搭乱建无序建房整治的建议”,对加强耕地保护,守护耕地红线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恳请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县农村违规违纪乱搭乱建无序建房整治工作,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承办人及电话:余志东0874-4612827

督办人:敖锐0874—4626187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