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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乡村振兴局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富源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99)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乡村振兴局
  • 富乡振字〔2022〕4号
  • 015158708/2022-07471
  • 2022-06-25 21:55

耿选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群众参与项目实施助力乡村振兴建议》,已交我局牵头办理,经和县发改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国家、省再次强调了以工代赈工作,并指出:以工代赈受益面大、带动效应强,能为群众特别是农民工、脱贫人口等规模性提供务工岗位,支持他们劳动增收,进而拉动消费,是稳就业保民生的生要举措。为了做好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鼓励群众参与项目实施助力乡村振兴,我们主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尊重群众意愿,自下而上建立项目库。以村为单元,根据群众产业发展需求和村级基础设施的短板弱项,形成村级施工图,同时在村内公示异议后逐级上报审核形成全县项目库。今年计划投入财政资金1700万元,实施2个示范镇、4个精品示范村、44个美丽村庄“百千万”示范工程,在实施项目过程中鼓励群众主动参与,特别是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参与,树立群众勤劳致富理念,增加群众收入。

二是全面拓展多种赈济模式,延伸扩大就业。依托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资产收益分红等赈济新模式。今年以来,针对“三类对象”开发乡村公益性保洁员岗位680个,按每人每月600元计算,共投入财政资金489.6万元。通过广泛组织吸纳农村脱贫群众特别是因疫因灾无法外出务工的群众参与,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缓解疫情对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的冲击影响。

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群众参与和支持十分关键,我们今后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将大力推广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群众积极投身到家乡建设当中。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给予我局多提宝贵意见。

承办人及电话:赵稳: 0874-4612076

督办人:李旺兴





富源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