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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对富源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77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公安局
  • 富公复〔2022〕18号
  • 015158708/2022-07464
  • 2022-07-14 21:44

夏开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优化南门桥红绿灯设置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已取消了鸣凤路南门桥红绿灯口右转按红绿灯指示通行的提示标牌,已停止了对鸣凤路南门桥红绿灯口右转车辆红灯右转行为的处罚,并对红绿灯时间、相位进行了再优化配时,从目前路口交通现状来看,该路口通行正常。下步将及时掌握该路口通行时出现的问题,及时作出科学、合理的调整。

承办人及电话:王凤鸣,0874-4612248

督办人:刘文友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富源县公安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