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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对富源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公安局
  • 富公复〔2022〕12号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2-07-14 21:38

夏丽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广场舞行为,促进广场舞文明发展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主动联系文化和旅游局、城市综合管理局、曲靖市环保局富源分局,成立联合组,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集中整治城区广场舞行为及噪声污染问题专项行动。

二、强化政策宣传,通过融媒体、手机短信、富源微生活、现场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广场舞爱好者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教育,规范广场舞时间,按要求控制音量。

三、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劝说疏导,对多次劝阻无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承办人及电话:刘文敏,0874-4616531

督办人:杨加立

感谢您对公安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富源县公安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