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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第6次厅党组(扩大)会议

  •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 015158708/2022-06968
  • 2022-02-23 21:41

2022222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第6次厅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和王沪宁同志在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报了近期环境污染事件处置情况及领导批示指示精神、传达学习省领导关于省纪委省监委蹲点调研报告的批示精神、近期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和活动精神、全国保密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研究省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意见。审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会议制度、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报告等事项。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和王沪宁同志在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实质,把“两个维护”作为检验党内法规制度的根本标尺,服从服务党中央及省委工作大局,与时俱进更新思路理念、加强创新实践,紧扣实际高质量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全方位构建系统完备的执规工作体系,全链条推进党内法规工作提质增效,扎实推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制度执行更为严格、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边疆治理效能。

会议要求,要继续做好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后续工作,直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企业排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摸清底数。要探索建立与周边省区的生态环境问题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构建齐抓共管、同防同治的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格局。要把此次突发环境事件的成功处置作为典型教材、借鉴标杆,向全省推广经验做法。

会议指出,要对省纪委省监委蹲点调研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进行反思、警醒,进一步改进工作,以良好的政治生态保障自然生态的转变及提升。要做好指出问题的整改准备工作,积极对接,对指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厅党组成员和厅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切实抓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继续推进整改措施,取得整改成效。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和近期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近期重要会议和活动精神。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分阶段安排落实好今年的有关工作任务。要抓好抓实抓紧今年的重点工作,做好COP15第二阶段会议的筹备、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工作。要严格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三个工作方法”要求,按照省委效能建设及作风建设的要求,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

会议要求,要贯彻落实全国保密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有关要求,要居安思危、防患未然,增强保密责任意识。要强化监督、压实责任,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要抓住关键部位和重点,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