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富源县司法局
  • 015158708/2022-05710
  • 2022-01-30 10:29

2021年,富源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是组织管理情况。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处、所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充实调整单位保密审查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须经领导小组审查后才能公布,严格政府信息的管理。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县司法局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富源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富源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富源县司法局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等情况。强化信息发布的规范管对在网站公开信息,严格审核、校稿并经领导签字审批后才进行发布。富源县司法局202111日至20211231日,无依申请公开服务事项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是平台建设情况。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在富源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有关信息公开和发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云南掌上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12348法律服务机器人让法律解答更精准,服务更周到,便民更直接。

四是监督保障情况。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主动通过政府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富源阳光监督平台向社会公开2021年度工作情况。我局全年没有因为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而被通报等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制度和程序,按要求、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很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不够高,对公开内容质量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业务素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提高对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加强与富源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相关信息发布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