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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富源县公安局
  • 015158708/2022-05685
  • 2022-01-30 10: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有关文件要求,编制2021年度富源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富源县公安局按照《条例》要求,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全年未发生群众关于信息公开的申请、投诉,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案件,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情况及引发负面舆情情况2021年,富源县公安局在富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栏目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回复15件,公开年度部门预决算6次、年度工作报告1次,共在各类媒体、报纸共刊发宣传报道2923篇条,其中中央级22篇,省级690篇,市级865篇,编发警方微信1346条。

(一)建立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管理体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警令部具体负责各所队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我局对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时限、采集、编撰、审核、发布等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确定了专门的信息公开联络员将政府信息报送与各科室工作职能紧密联系起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完整准确。

(三)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信息公开的标准对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间及发布格式等严格把关有效指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明确、细化了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分工和职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通报、档案管理一系列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五)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制定《富源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保密审查工作格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0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7103

行政强制

1309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9.38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都是兼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在制作公文时不能准确界定公开属性,导致公开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二)改进措施一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提供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五是进一步利用互联网站公开信息。通过加强与县信息中心和市公安局有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更好满足公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