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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信用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业务视频培训

  •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
  • 015158708/2023-08653
  • 2022-02-16 18: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信用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决策部署,切实推进我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推动市场主体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省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12月13日组织开展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信用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业务视频培训。

厅综合处负责同志作开班动员讲话,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环境信用建设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二是扎实做好环境信用评价及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环境信用评价政策体系,严格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和标准,扎实推进环境信用和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三是要持续做好社会信用有关工作。并要求全体参加培训的同志,要充分认识环境信用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在培训中认真学习,深入领会,结合工作实际,推动有关任务落实落地。

培训邀请了省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心专家对“双公示”的工作要求、数据标准、校验规则和异议常见类型及处理方式进行了解读,同时,也对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用核查、联合奖惩操作开展了培训授课。

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和有关同志还对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的制度背景、现状和下一步工作考虑进行了解读。

培训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主会场设在省生态环境厅第一办公区,分会场覆盖到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近400人参训,确保培训深入到基层、深入到一线。通过培训,有助于提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信用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相关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推动有关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