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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第44次厅党组(扩大)会议

  •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
  • 015158708/2022-05605
  • 2022-02-16 18:10

20211222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第44次厅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近期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和活动精神,听取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监管的实施意见》《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21-2025年)》、巡视反馈时移交厅党组问题整改方案等事项,研究我厅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要传达学习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精神,要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反复学、深入学。通过学习和宣传,强化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各级党组织建设,努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要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涉厅有关工作。切实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外出报备和请休假制度。督促各地加强医疗废弃物、医疗废水环境监管。加强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要继续做好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治后续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真正做到“还湖于民”。要扎实做好项目审批和服务保障工作,切实做好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推进高速公路“能通全通”“互联互通”,一如既往地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全厅上下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要突出思想引领,着力增强意识形态凝聚力和引领力。要加强阵地管理,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和主动权。要强化责任意识,压实守好各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普法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要持续加大普法力度,弘扬法治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才能让法治精神渗透到管理制度和管理行为中。

会议指出,要提前谋划好2022年的重点工作,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的奋斗目标,与我们“十四五”和2022年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