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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格管控聚集性活动的通告(第21号)

  • 富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 015158708/2022-04956
  • 2021-12-28 18:05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新型变异株不断出现。元旦和春节即将临近,人员流动性增加,物流增多,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有效应对当前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严格管控聚集性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企业、协会、人民团体等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商业展销、团拜、年货街及联欢、聚餐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管控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召集、谁负责的要求,组织或承办单位承担主体责任,承办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举办50人以上人员参加的活动或会议的,按分级负责的原则报属地指挥部备案,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二、严格管理出行活动,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干部职工出富源县辖区要向单位报备,其他群众要向属地村(居)委会报备,回来要及时向单位(或村(居)委会)报告行程轨迹。机关单位非必要不组织到县外参观学习、培训交流。确需外出的,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三、即日起,全县范围内所有麻将馆、棋牌室等不必要聚集性活动场所原则上停业休整。在疫情防控关键节点和时期组织、参与赌博活动人员,一经发现,造成疫情蔓延、扩散等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严格执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大力倡导节庆文明新风,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农村集市、自办酒席、集中宴请等聚集性活动的管控,严禁举办各类庙会、文艺汇演、展览展销、节日祈福、庆典、灯会等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杀猪饭宴请活动。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不组织、不参加杀猪饭等聚集性活动。确因特殊情况急需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严禁邀请境外、边境地区、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参加。家庭私人聚会、聚餐原则上不超10人,做好个人防护,有感冒、咳嗽、发热等症状者不得参加。

五、出入重点场所加强防护。出入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政务中心、银行、宾馆酒店、餐馆、影剧院、旅游景区、图书馆、健身房、酒吧、网吧、娱乐场所、养老机构、托幼机构、监所等重点场所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扫码亮码、测量体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六、广大居民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合理安排作息,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网购物品。

七、取消县城赶集日,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农村集贸市场的管理,严禁县外临时摊贩进入集市摆摊设点。

八、疫情防控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主动向富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所在属地乡镇(街道)举报不必要聚集性活动和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测温、扫码、验码、戴口罩等)的单位和个人(举报电话附后)。对不遵守防疫规定的将曝光通报,给予告诫;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广大居民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积极协助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筑牢抗击新冠疫情安全防线。

富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