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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交通运输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62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交通运输局
  • 015158708/2021-04731
  • 2021-07-02 09:15

吴加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省县道公路县养护、乡道公路乡(镇)养护、村道公路村委会养护”的原则,我局已经进一步明确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主体,其中省道140.87公里、县道495.03公里公路由富源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养护,乡道1392.68公里、村道1404.16公里公路由各乡、镇、街道养护。严格按照《富源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对全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考评,严格奖惩。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人员深入公路沿线的村社,将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到农户,提高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强化路面巡查,及时清排路障,确保公路的畅通安全。三是加强对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违法建筑有效遏制。四是加大资金投入,设置完善农村公路交通标志牌和安全设施。

承办人及电话:杜植勤0874-4616226

督办人:冯志儒




富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