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不动产权利人查祥飞,其“房权证富建房字第00010735号”房屋所有权证,因保管不善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富源县中安街道中安街30号,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06.14平方米,总层数为7层,所在层次为4层,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查祥飞于2021年12月9日向富源县自然资源局申请遗失补发并签署遗失声明作废该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对该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予以公告,公告期限: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30日,公告事项:作废“房权证富建房字第00010735号”房屋所有权证并补发新不动产权证书,若对遗失声明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限内书面向富源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公告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补发新证。通讯地址:富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富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高铁北站),联系电话:0874—4621236。
特此公告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