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结合富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富源县胜境街道办事处多乐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一居民小组、第三居民小组、第四居民小组,海田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村居民小组、小村居民小组,青石社区居民委员会红石岩居民小组、李家冲居民小组、青石居民小组、团田居民小组、长冲居民小组,中安街道办事处紫泉社区居民委员会下村居民小组、羊尾哨居民小组、杨二冲居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73.4408公顷。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1年11月24日—12月7日由富源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富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