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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公告(作废公告)

  •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 015158708/2021-04326
  • 2021-11-29 17:28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云03执恢191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云03执恢191的裁定及要求,不动产权利人吴学清、邹艳坐落于曲靖市富源县城玉泉小区25不动产将转移登记到王宏林、孙丽英名下。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富源县国用(2010)第60号,土地地号为E-10-98,土地使用面积为70 m2,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富建房字第012899房屋建筑面积为220 m2,用途为住宅,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总层数为3层,所在层次为1-3层。因吴学清、邹艳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无法收回,富源县自然资源局拟对该不动产权证书予以公告作废,公告期限: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20日,公告事项:作废富源县国用(2010)第6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富建房字第012899号房屋所有权证。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对作废公告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限内书面向富源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公告期满若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照法院的裁定办理转移登记,将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到王宏林、孙丽英名下。通讯地址:富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富源县高铁北站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联系电话:08744621236

特此公告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