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俊持有的富源县国用(2003)第297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房权证富建房字第0012268号,坐落于县城中安街158号,因权利人余俊于2005年逝世,其持有的证号为房权证富建房字第0012268号房屋所有权证已过户至其母亲何菊花名下,何菊花于2009年2月18日申请办理了房权证富建房字第018127号房屋所有权证,注销了余俊持有的证号为房权证富建房字第0012268号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一直未办理变更手续,导致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且土地证遗失。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划拨,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分摊面积为14.0平方米。何菊花于2021年11月22日向我局提出申请,注销富源县国用(2003)第297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将其土地使用权登记在何菊花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7条规定,现公告注销富源县国用(2003)第297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将其土地使用权登记在何菊花名下。公告期限: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13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限内书面向富源县自然资源局提出。
特此公告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