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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 云南省水利厅
  • 015158708/2021-03610
  • 2021-09-27 11:26

近日,《云南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实施,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方案》精神,现就《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对云南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安全工作,把水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经过多年不懈努力,云南水利建设成效显著,但工程性缺水瓶颈制约依然存在,水资源优化配置格局尚未全面形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仍未补齐,与实现造福人民、支撑云南高质量发展对水利基础设施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省水利厅起草了《方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经多次修改完善后,进行了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并经省委、省政府审定。《方案》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的具体体现,既担负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也承载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民生期待,将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目标任务、工程措施、工作进度、保障措施4个部分,共16项内容,主要为:

(一)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改变70.6万现状依靠水窖供水人口和77.4万现状水窖辅助供水人口供水方式,基本解决100.4万人中度干旱条件下因旱应急送水问题。由州、市、县、区实施窖池连通工程,全面提升因居住较为分散、投资建设远距离提水调水供水工程成本太高的1.98万依靠水窖供水人口和6.71万水窖辅助供水人口供水保障水平,确保农村供水安全。

(二)工程措施。一是实施水源工程,有效解决无水源或水源不稳定的问题。二是实施水系连通工程,有效解决水源保证率低的问题。三是实施城市管网延伸工程,有效解决分散供水工程保证率低、水质保障不高的问题。四是实施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有效提升抗旱应急供水能力,基本解决中度干旱条件下因旱应急送水问题。五是实施窖池连通工程,全面提升因居住较为分散、投资建设远距离提水调水供水工程成本太高,依靠水窖供水人口和水窖辅助供水人口供水保障水平,确保农村供水安全。

(三)工程进度。明确了前期工作、方案制定、方案实施3个阶段的工作进度要求。一是2021年10月底前确保年度项目全面开工建设,2021年底前完成2022年建设项目前期工作,2022年底前完成2023年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二是省级负责编制项目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各有关州、市、县、区按照“一县一项目”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完成立项审批。三是2021—2022年,改变30万依靠水窖供水人口和35万水窖辅助供水人口供水方式;同步解决50万人因旱应急送水问题。2023年,改变40.6万依靠水窖供水人口和42.4万水窖辅助供水人口供水方式;同步解决50.4万人因旱应急送水问题。2023年底前,州、市、县、区人民政府全面完成1.98万依靠水窖供水人口和6.71万水窖辅助供水人口窖池连通工程。

(四)保障措施。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落实省级部门和州、市、县、区人民政府责任、统筹推进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遵循“先建机制、后建项目”原则健全完善管护机制等4个方面,提出贯彻落实要求,保障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方案落实落地。

三、出台意义

《方案》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措施,是提高农村群众获得感、满意感、安全感的有效举措,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相关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