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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的公告

  •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 015158708/2021-03509
  • 2021-09-29 17:18

为增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力量,抓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及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结合富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际,按照富源县人民政府2021年第13次常务会议决定,现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15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3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和法治观念,服从组织安排,恪守职业道德。

(二)曲靖辖区户籍人员。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高1.65m以上;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身高1.6m以上。

(五)具备国家承认的高中(含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六)未曾受过行政、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

(七)未参加过邪教组织。

(八)无纹身,无重大疾病史,无违法犯罪前科。

(九)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被录用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及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退伍军人或具有执法经历的应聘人员。

(一)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30—2021年10月25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国庆节期间可正常报名。

3.报名地址: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办公室(富源县中

安街道富法路胜境广场旁)。

4.联系人:梁兵;联系电话:0874—4615279。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

(六)公示、聘用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结果,择优录取,在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政务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对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确定聘用。

四、主要职责及工资待遇

(一)城市管理协管员在所属部门领导的带领下,辅助履行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监察、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等相关职责。

(二)城市管理协管员试用期1个月,发放基本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符合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城市管理协管员相关待遇,单位统一购买五大保险。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解释。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