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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015158708/2021-03482
  • 2021-09-24 17:05

杨荣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通过网络订餐解决一日三餐已经成为消费者的一种日常,但随着网络订餐快速扩张以及业务量激增,网络订餐存在着加盟外卖平台的门槛低、无统一标准、加盟的餐饮单位小、散、杂,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违法行为多、食品安全隐患多、监管难度大等问题。在此形势下,为进一步规范富源县网络餐饮经营行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辖区内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入网餐饮单位的监管。

一、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培训、发放宣传、对经营者进行考试等多种形式,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二、组织集体约谈,明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县订餐平台和相关餐饮单位进行集体约谈,三方通过层层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明确“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切实落实各方责任。并督促订餐平台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入网审查,统一入网基本标准,严把准入关。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必须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审查登记并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信息、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等义务,确保入网餐饮店信息真实可靠,线上线下信息一致。并对证照齐全的网络订餐线下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并落实日常巡查制度,确保符合“三净、四无”(厨房、环境、餐具干净;无过期食品、违法添加、回收食品、违规操作)的规范要求。督促入网餐饮单位规范经营,主动上传证照,加强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质量控制和操作过程管控,保障食品安全;要求订餐平台加强送餐过程管理,鼓励实施封签,保证餐食包装材料清洁安全,防控取餐送餐过程风险隐患。

三、严格执法,严惩违法行为

2020年县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老字号油焖大虾螃蟹”分别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富源县中安聚忆网络吧(经营范围为网络服务)、富源县中安街道神农茶庄(经营范围为茶叶零售)在美团APP上从事餐饮服务,其营业执照上并未核准餐饮服务,也未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无实体门店,属超范围经营;而富源美团外卖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富源县巨业商贸有限公司”未对入网“老字号油焖大虾螃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详细信息进行严格审查,致使经营户两次入驻美团外卖平台从事网络餐饮经营活动,对此,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富源县巨业商贸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的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老字号油焖大虾螃蟹”入网经营者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在富源县中安粥大福小吃店后厨发现感官性状异常食品,由中安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为全面规范外卖经营行为,防止再出现类似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美团外卖第三方平台及部分经营户进行约谈,要求美团外卖第三方平台进行自检自查,对不规范项进行限期整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户进行下线处理,并要求经营者守法经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

四、创新监管模式,推动社会共治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阳光厨房”建设评定标准,深化餐饮服务单位“阳光厨房”的管理意识,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使消费者能够通过全省统一的网络视频“明厨亮灶”平台和“一部手机游云南”智慧监管平台,在手机上全面、清晰、实时地观看到餐饮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提高监管效能,实现远程监控,零距离、实时在线等监管。倒逼餐饮单位规范食品安全操作,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承办人及电话:王渝瑞0874-4612255

督办人:贺德春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