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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015158708/2022-07262
  • 2021-09-14 08:41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30801000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起草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文件草案,保障少数民族、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研究提出协调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2.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3.负责组织宣传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承办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协调、指导民族传统节日、宗教节日活动;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承办重大的民族、宗教文体活动;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协调推动民族、宗教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指导和帮助县级民族学会、宗教学会开展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做好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学习和参观考察等工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及对外交往,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指导各乡(镇)依法履行民族、宗教职能,强化对“五大宗教’以外的民间宗教事务管理,及时妥善处理民族、宗教的重大问题。

5.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6.承办富源县委、富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民族工作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弘扬民族文化传统、构建共同精神家园为主题,巩固民族乡村脱贫攻坚成效,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建设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窗口,着力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宗教工作要以中央宗教工作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以规范管理宗教场所、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为主题,着力构建引导宗教中国化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积极引导宗教界发挥积极作用,着力取得宗教工作新实效,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奋力推进富源经济社会建设做出新的贡献,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政策,对全县民宗助理、宗教场所负责人进行定期不定期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他们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印制宣传册发放到全县各民族村,加强民族政策宣传。同时,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并配合县委县政府督查科做好督查。

2.全面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曲靖市第三轮“十百千万工程”示范点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后所镇栗树坪村委会小落冲村示范村、十八连山镇华毕村委会旧发乃村示范村、十八连山镇茂铎村委会半坡村示范村、墨红镇鲁木克村委会树不弯村示范村、墨红镇鲁木克村委会鲁木克村示范村、十八连山镇华毕村委会旧发乃(沙塘子)村示范村建设,做好查缺补漏工作,迎接省民宗委的检查验收。着力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以产业转型带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3.全面强化民族文化的抢救和保护。加大对水族、服饰和彝族服饰制作的扶持力度,着力抢救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提升少数民族群众致富门路。

4.全面加强少数民族工作调研。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少数民族工作调研。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市民委下达的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任务目标,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全面完成任务目标,同时完成好各级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5.全力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突出问题。认真排查宗教领域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并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依法取缔非正常宗教私设聚会点,进一步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同时,注重在依法管理上下功夫,在项目上给予一定的倾斜,警惕和防止一些非正常宗教活动反复出现。加强宗教和谐寺观教堂的创建工作,完善规章制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25.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9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73万元,下降11.72%。主要原因是财力紧张单位单位减少开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2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9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73万元,下降11.72%。主要原因是财力紧张单位单位减少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3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分析财力紧张单位减少开支。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7.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财力紧张,本年未安排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6.73万元,下降11.72%。主要原因分析财力紧张单位单位减少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2%。主要用于统发工资和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6%。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3.卫生健康(类)支出5.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纳全体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及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万元,支出决算为4.22万元,完成预算的95.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2万元,完成预算的86.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33.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遵守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减少公务接待,“三公”经费逐年降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8.74万元,减少67.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51万元,下降5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3万元,下降77.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遵守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减少公务接待,“三公”经费逐年降低;受疫情影响,相应公车使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2万元,占71.56%;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占28.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项目建设实施、跟踪、检查及验收以及其他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项目建设实施、跟踪、检查及验收以及其他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57万元,下降48.26%。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关系影响,相应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46.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万元,固定资产35.1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0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3.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30801111



附件:富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