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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 015158708/2022-05827
  • 2021-09-13 10:07

监督索引号53032508042301000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自然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自然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和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中心城市的自然空间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自然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自然空间用途转用工作;指导和审核乡镇(街道)自然空间规划,指导乡镇(街道) 开展城市设计及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7.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并监督实施。承担中心城市的近期建设规划的具体工作,建立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建设时序、范围、内容等引导和管控机制;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条件、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8.负责统筹自然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自然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自然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自然资源和自然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自然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富源县高度重视,结合富源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订了全县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统一技术标准,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前期专题研究、多规合一、成果上报,推进总体发展战略、空间格局管控、底线管控、综合交通、乡镇规划等方面的编制工作,各部门同步开展的11个专项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专题、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2.严守底线管控。实现了耕地总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于保护目标。切实加强全县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健全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组织技术服务单位利用三调最新成果数据库套合分析,全县划定不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0.3642万亩,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0411万亩。积极开展矿业权永久基本农田核查工作,核查上报104宗,为矿业权人办理采矿证延续、变更等相关手续打下基础。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监管工作,全县备案设施农业用地13宗,面积6.5494公顷,其中耕地2.7634公顷。
3.全力保障各类建设用地。2020年富源县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3公顷,其中商业用地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0公顷,住宅用地2公顷,公共管理及服务用地2公顷,特殊用地8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年度计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审批中,严格执行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认真做好用地保障服务工作,为富源县重点项目雨汪煤矿、源宝山人文纪念园、华能胜境风电场、格威年产100万套摩托车发动机铝合金零部件等项目用地提供土地要素保障。2020年1-12月完成具体建设项目供地16宗,面积57.0888公顷。其中划拨4宗,面积2.1591公顷;出让12宗,面积54.9297公顷,成交价款17764.1万元。全面完成富源县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任务。
4.加快形成矿产开发新格局,切实做好矿业权涉及各类保护区规划核查、联勘联审及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进一步简化程序,在矿业权申请办理延续、缩减勘查开采区范围、矿业权人名称变更、转让变更登记事项时,已按规定开展并通过联勘联审或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且审查标准及内容无变化、原审查范围大于或等于现申请范围的,不再组织相关部门审查,可直接出具审查意见。截至目前,全县经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水务等有关部门共同审查是否涉及各类保护区及相关规划意见上报办理矿业权登记手续147家;经农业农村、能源等部门和专家现场踏勘踏,审查通过报县人民政府复核出具基本农田保护评估审查意见采矿权57家;经县人民政府审查通过评估出具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意见42家;经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水务、能源、应急等有关部门联合踏勘联合审查出具联勘联审意见70家;保留煤矿扩大矿区范围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出具评估意见22家。
5.保障执法工作,打击非法开采。2020年全县“非法开采”监管责任区为813个,其中特别重点区域174个,重点区域272个,一般区域367个。执法大队采取明察暗访、抽查检查、视频监控、查阅台账等方式对全县非法开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措施,保持打击“非法开采”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全年县执法大队出动非法开采督促检查累计634人次,出动车辆累计188辆次,使用无人机巡逻15次,发现并督促乡镇(街道)处置非法开采井口13个,炸毁井口4个,对乡镇(街道)下达《富源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整改通知书》1份,通过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等一系列措施,确保非法开采动态为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3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富源县自然资源局(行政);
2.富源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参公);
3.富源县自然资源局中安分局(参公);
4.富源县自然资源局胜境分局(参公);
5.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后所分局(参公);
6.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墨红分局(参公);
7.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大河分局(参公);
8.富源县自然资源局营上分局(参公);
9.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富村分局(参公);
10.富源县自然资源局老厂分局(参公);
11.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十八连山分局(参公);
12.富源县自然资源局竹园分局(参公);
13.富源县自然资源局黄泥河分局(参公);
14.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古敢分局(参公);
15.富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事业);
16.富源县自然资源与规划技术服务中心(事业);
17.富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
18.富源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事业);
19.富源县城市展览馆(事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20年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9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432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24.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与上年对比减少6595.54万元,下降60.4%,主要原因为富源县城北片区土地收储贷款及建设贷款还本付息支出(已完成)、中安海坪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治项目、富源县城市展览馆布展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437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5.57万元,占总支出的65.28%;项目支出1518.71万元,占总支出的34.72%。
与上年对比减少6794.82万元,下降60.84%,主要原因为富源县城北片区土地收储贷款及建设贷款还本付息支出(已完成)、中安海坪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治项目、富源县城市展览馆布展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55.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9.5万元,增长7.11%,主要原因为普调增资,人员工资性费用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4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07.67万元,占基本支出17.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18.7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84.32万元,下降82.14%,主要原因为富源县城北片区土地收储贷款及建设贷款还本付息支出(已完成)、中安海坪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治项目、富源县城市展览馆布展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地质灾害防治支出838.47万元,主要是为了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进而保护易受灾地区的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
2.自然资源事务支出680.24万元,主要是为了保障履行土地整治管理职能,提高土地利用率,优化土地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62.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与上年对比减少6806.82万元,下降60.94%,主要原因为富源县城北片区土地收储贷款及建设贷款还本付息支出(已完成)、中安海坪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治项目、富源县城市展览馆布展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2.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1%。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和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91.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3.城乡社区(类)支出42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主要用于富源县城市展览馆布展项目支出、城北片区开发银行贷款利息支出;
4.自然海洋气象(类)支出2457.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5%。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保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以及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业务等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29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和退休人员提租补贴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38.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2%。主要用于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及相关应急管理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5万元,支出决算为26.12万元,完成预算的91.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与预算相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6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6.2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减少4.54万元,下降14.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44万元,下降38.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0.5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打非治违”执法车辆使用频率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占26.8%;公务接待费支出19.12万元,占7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业务及上下级往来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7.6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8.66万元,下降37.81%,主要原因为机构合并后人员工资性费用减少及行政单位职能管理的规划设计及土地评估勘测等委托业务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自然资源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富源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4464.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08.16万元,固定资产856.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83.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83.7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核算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用公共预算安排的各类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核算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各类财政拨款。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行政事业类项目:政府出资用于公共事业的项目,项目以非营利为主,不向社会公众收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32508042301111


附件:富源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