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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 015158708/2021-04337
  • 2021-09-10 16:00

监督索引号53032509032701000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书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拟定富源县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具体规章制度,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2.拟定全县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上报审批有关单位编制的森林资源经营方案。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森林分类经营工作与各类林业基地以及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林木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选育;指导监督造林绿化的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评价和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的凭证采伐;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的凭证运输;负责全县木材检查站的管理,依法依规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指导有关费用的征收管理;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的流转。

5.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

6.管理国家、省、市、县和乡级森林以及野生动物类自然保护区;组织建立县、乡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并指导其开展工作;依法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展及合理经营利用。

7.负责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指导林区治安工作。

8.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9.组织指导全县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0.推广林业科技,组织科研项目攻关和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全县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和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

11.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及党群工作。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计划实施各类营造林项目建设4.7万亩,其中,防护林建设项目0.3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4.4万亩,开展义务植树260万株,做好林木(苗木)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检疫复检等日常工作,重点抓好松材线虫病的防控和核桃病虫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强化林业执法工作,确保林业案件查处率达95%以上,完成森林核查违法图斑查处整改工作,进一步优化林业行政许可服务环境,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林业病虫害防治检疫及林业执法等保护管理工作,确保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6.5次/10万公顷以下,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2020年末森林面积稳定在220.5万亩,森林蓄积控制量达552.3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5.22%,林业产值达5.8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单位内设科室9个:

1.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本级)

2.富源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3.富源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4.富源县农村能源工作站

5.富源县国有三道箐林场

6.富源县国有十八连山林场

7.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资源管理站

8.富源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9.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林权流转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6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47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163.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29.29万元,占总收入的95.47%;其他收入234.00万元,占总收入的4.53%。与上年对比减少7321.95万元,减少率为58.64%,减少原因主要是2020年因机构改革,富源县森林公安局及十八连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体制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11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7.58万元,占总支出的57.83%;项目支出2,156.57万元,占总支出的42.17%。与上年对比减少了7371.09万元,减少率为59.04%,减少原因主要是2020年因机构改革,富源县森林公安局及十八连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体制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57.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6.93万元,增长率为13%,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54.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2.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56.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708.02万元,下降率为78.14%,减少原因主要是2020年因机构改革,富源县森林公安局及十八连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体制调整。项目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1.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138万元,其中:草原监测统计项目资金23万元,主要是为了减少水土流失,持续发挥生态作用;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115万元,主要是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

2.森林管护支出12.23万元,项目为商品林停伐,主要是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

3.退耕还林工程建设4万元,项目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主要是为了减少水土流失,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4.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9万元,项目为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主要是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

5.森林资源培育支出365万元,其中:沪昆高铁沿线绿化项目100万元,主要是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5万元,主要是为了减少水土流失,持续发挥生态作用;草原防火工程储备林建设支出80万元,主要是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防护林工程建设支出160万元,主要是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6.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15.37万元,主要是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

7.自然保护区管理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8.动植物保护支出11.7万元,其中:疫源疫病监测防控5万元;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退出人工繁育补偿资金6.7万元,主要是为了加强动植物保护,从而保护生态环境。

9.执法与监督支出9.64万元,主要是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

10.贷款贴息支出38.44万元,主要是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

11.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18万元,主要是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

13.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41.43万元,其中:商品林停伐项目支出15.48万元,主要是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法开署贷款还本付息资金225.96万元,主要是为了植树造林,提高生态环境保护。

14.其他扶贫支出461.55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345万元,主要是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

16.猕猴桃种植项目支出116.55万元,主要是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

17.其他农林水支出518.31万元,其中:重点防护林工程项目支出125万元;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393.31万元;主要是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

18.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40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主要是为了改善民生。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9.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9%。与上年对比减少7555.95万元,下降率为60.52%减少原因主要是2020年因机构改革,富源县森林公安局及十八连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体制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4.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9%。主要用于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离退休人员提高部分生活补助支出离退休人员提高部分生活补助支出在职人员单位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卫生健康(类)支出122.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主要用于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和重特大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3.节能环保(类)支出411.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主要用于富源县国有十八连山林场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017年商品林停伐补助退耕还林经费支出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市级补助资金

4.农林水(类)支出3,729.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5%。主要用于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人员的基本支出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高铁绿化苗木费及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护林员的管护费及村集体补偿费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补助资金疫源弊病监测防控补助资金及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退出人工繁育补偿资金森林资源保护、林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处置突发事件等2019年省级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

专业扑火队伍、瞭望台工作人员、季节性扑火队伍三类人员的劳务费支出法开署贷款还本付息资金及2018至2019年商品林停伐项目资金用于2019年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2017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金及重点防护林项目资金;

6.住房保障(类)支出30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95万元,支出决算为23.66万元,完成预算的69.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与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48万元,完成预算的59.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19万元,完成预算的86.4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机构改革,富源县森林公安局及十八连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体制调整。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1.27万元,下降32.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46万元,下降40.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1万元,下降20.0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机构改革,富源县森林公安局及十八连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体制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8万元,占52.72%;公务接待费支出11.19万元,占47.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4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1.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建设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2.61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6.14万元,增长了5.49%,主要是因为森林防灾减灾资金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1895.53,其中,流动资产0,固定资产1704.29万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191.24万,其他资产0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9.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9.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9.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509032701111



附件: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