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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 015158708/2022-08050
  • 2021-09-10 11:32

监督索引号53032507035701000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是富源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富源县文物局牌子,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方针政策,科学规划、发展文化事业和旅游业,统筹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推进、实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科技创新发展、文化惠民工程;管理、指导全县文艺事业、重大文化艺术活动、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艺术创作生产、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全域旅游、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智慧旅游建设工作;负责文化、文物、博物和旅游资源的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指导、监管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增强文化和旅游事业产业发展融合度发展成果普惠群众深广度。一是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履行职能职责,持续推进文化旅游事业(产业)科学稳健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保工资、保机构正常运转、保民生”政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不断提高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创作演出文艺精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基层文化单位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深入开展弘扬国学和传统文化、文化传承人、文化旅游资源普查、文艺精品节目创作演出、图书收藏、全民阅读推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等活动。三是文化和旅游市场规范有序。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累计出动检查人员37460余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600多户次加大对辖区内文化旅游经营主体的检查力度,从严查处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规和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整顿了文化和旅游市场

2.文化旅游企业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文化企业创新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对富源宏洋文化传媒公司的中国红军民间文物收藏馆项目费用补贴完成支付80万元。文化联合体、业余演出队等文化产业市场主体文艺精品节目创作、演出的数量和质量比上年增长2%。二是重点旅游产业发展稳步推进,旅游产业欣欣向荣,增强了旅游企业的发展信心。加强智慧旅游建设,实施完成“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支付30万元建成富源旅游投诉接处中心、游客退换货服务中心,支付云南启业旅游公司费用补贴20万元完成多乐原景区智慧化提升改造;完成旅游资源和酒店、餐饮、旅游厕所等旅游服务基础信息编辑上传云南省旅游管理系统平台工作;落实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政策,支付富源百庭酒店10万元完成安置滞滇湖北籍旅客项目费用补贴。三是通信、交通等其他旅游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乡村旅游民间投资持续增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有办公室(含财务科、组织人事科、档案室、工青妇)、文化科、旅游科、文化产业办。

2.富源县综合文化行政执法大队(未独立编制决算)

3.富源县文物管理所(未独立编制决算、富源县文化馆合并机构编制

4.富源县图书馆(未独立编制决算)

5.富源县文化馆(与富源县文物管理所合并机构编制)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人员超编的原因是:机构改革收回原有编制数后未据实下达到我局。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5辆。车辆超编的原因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进行中,尚未核定富源县图书馆流动图书业务用车1辆和富源县文化馆一般公务用车、流动舞台业务用车、文化演出业务用车3辆的编制数。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651.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8.46万元,占总收入的99.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3.15万元,占总收入的0.8%。与上年对比增加240.19万元,增长17.02%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补拨我部门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单位部分人员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67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8.13万元,占总支出的91.43%;项目支出143.2万元,占总支出的8.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1.18万元、增长16.8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补缴以前年度欠缴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部分,导致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幅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8.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7.37万元、增长21.2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补缴以前年度欠缴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部分,导致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幅较大。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2.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5.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78%。年末财政全供养人数61人、人均基本支出25.05万元人均人员经费21.35万元(其中人均工资福利支出20.21万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3.7万元(其中人均办公费0.1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1万元、增长32.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对文化、旅游产业的扶持力度,导致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幅较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中国红军民间文物收藏馆项目经费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富源宏洋文化传媒公司实施中国红军民间文物收藏馆建设项目费用补贴;

2.富源旅游投诉接处中心、游客退换货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费支出共30万元,主要用于富源旅游投诉接处中心、游客退换货服务中心项目购置设备、维修;

3.多乐原景区智慧化提升改造项目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云南启业旅游公司实施多乐原景区智慧化提升改造项目费用补贴;

4.安置滞滇湖北籍旅客项目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富源百庭酒店实施安置滞滇湖北籍旅客项目费用补贴

5.2020年省级文化传承人生活补助项目经费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4名2020年省级文化传承人的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0.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7%。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1377.32增加273.49万元、增长19.86%。增长主要原因是:因我单位补缴以前年度欠缴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部分,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幅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主要用于履行提升一般公共服务部门职能职责专项业务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25.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5%。主要用于保障文化(文物)旅游机关和下属文化文物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和完成专项工作任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0.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7%。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提高部分退休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补助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53.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4%。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57.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6%。用于保障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和退休人员购房补贴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96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130.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相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3万元,完成预算的143.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7万元,完成预算的123.3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应付未付的公务接待费1.51万元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3万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45万元,下降10.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万元,下降19.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5万元,下降3.0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县财政因财力紧张,对我部门公用经费预算拨款不足,职工报销垫付修理费、燃油费挂账未付,导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降幅较大。

公务接待费支出:县财政因财力紧张,对我部门公用经费预算拨款不足,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列报公务接待支出,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略有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3万元,占38.69%;公务接待费支出7.97万元,占61.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富源县文化和旅游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开会等外出办理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7.9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9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县内外有关工作人员到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进行检查、指导、调研、学习交流、汇报文化、旅游工作情况所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4.54万元,下降47.16%,主要原因是因我单位存在2019年列支2018年以前年度财政预拨款情况,导致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降幅较大。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1925.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8.17万元,固定资产1581.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86万元,其他资产13.3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增加40.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政府隐性债务情况:一是没有需要财政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和地方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二是没有待偿还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是指用于用于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地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标准,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专项资金。

2.文化传承人:也叫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人,涉及民间文学、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等5大类134个项目。表现形式有口头文学、表演艺术、手工技艺、民间知识等。


监督索引号53032507035701111



附件: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