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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
  • 015158708/2021-03684
  • 2021-09-09 16:18

监督索引号53032510076401000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19〕17号)、《中共富源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富发〔2019〕4号)和《中共富源县委、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源县深化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富发〔2019〕5号)精神,县医疗保障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定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执行上级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全县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全县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7.按照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深化。在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床位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全县25家协议医疗机构实施住院费用总额控制管理及按病种付费,2家协议医疗机构实施按床位付费,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医疗救助、企业生育保险自2019年7月后划转我单位,目前各项工作正逐步开展。医药服务改革稳步推进。按市级要求取消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力争将完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确保实现公立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总体不增加。
2.加强政策法规宣传,通过启动“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营造全民自觉抵制欺诈骗保的良好氛围。实行协议管理。积极开展专项治理。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分解收费、挂床住院、使用社保卡套现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情况及所产生医疗费用开展全面核查;积极配合市医保到我县开展医保基金稽核检查。
3.医保扶贫卓有成效。精准标识,服务条件进一步改善。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参加居民医保、医保支付查询、职工居民医保信息查询等功能运用。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方面的法规、政策、服务承诺、办事程序等,促进权力阳光透明运行。配齐医保大厅便民服务设施,规范服务行为,增强办事群众的体验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参保患者在曲靖市统筹区内可自愿选择开通特慢病服务的定点住院医疗机构门诊和零售药店刷卡就医购药;根据市医保相关文件,及时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纳入医保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全县“两病”参保患者门诊用药得到保障;将医保费用对账方式调整为系统在线自行对账;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结算周期由原60天缩短为30天;富源县人民医院、富源县中医院、富源县黄泥河中心卫生院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程序简化为电话、传真等方式备案。加强干部职工培训学习,提升综合素质。
4.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加强数据实时统计监测、完善监控指标体系、丰富数据监控维度。做好月度、季度、年度数据对比分析,及时排查基金运行风险,加强基金运行调度。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开展全覆盖医保基金稽核检查,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医情况全面稽核,强化智能审核运用,加强医保稽核巡查及随机检查,组织力量开展稽核检查,确保监管无死角。建立常态化打击欺诈骗保宣传行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医保协议管理,推行“医保管家”网格化管理,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富源县医疗保障局;
2.富源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6人),社会保险经办人员2人属编外聘用人员,不占单位编制数,但属财政全额拨款供养人员。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2523.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3.2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与上年对比减少33820.37万元,下降93.06%,主要原因为:城乡居民医保财政配套资金及资助个人参保资金本年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255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7.42万元,占总支出的87.91%;项目支出309.03万元,占总支出的12.09%。
与上年对比减少33750.2万元,下降92.96%,主要原因为:城乡居民医保财政配套资金及资助个人参保资金本年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基本支出)2247.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98.56万元,增长803.09%,主要原因为:城乡居民医保财政配套资金及资助个人参保资金本年较上年减少,导致本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幅过大。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67.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9.0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748.77万元,下降99.14%,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财政配套资金及资助个人参保资金本年较上年减少,2020年均无此项目收入和支出。另新增富财社[2020]65号292.03万元、富财建[2020]20号4.63万元、富财综[2020]11号12.37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富财社[2020]65号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市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292.03万元,主要是为了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增强贫困人口抵御疾病风险能力,提高健康水平,切实减轻贫困人口抵御疾病风险能力,提高健康水平,切实减轻贫困居民医疗负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困难,维护贫困人口参加保险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
2.富财社[2020]65号和富财综[2020]11号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支出17万元,主要是为了改善本部门住宅区居民居住条件,构建共享共治社区治理体系,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6.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对比减少33750.2万元,下降92.96%,主要原因为:城乡居民医保财政配套资金及资助个人参保资金本年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3.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7%。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具体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科目支出474.22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科目支出19.1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支出0.8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科目支出59.71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656.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81%。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科目,具体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科目支出13.7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支出0.5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支出7.1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支出0.59万元、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护科目支出1624.71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科目支出10万元;
3.农林水(类)支出292.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2%。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科目,具体为扶贫-其他扶贫科目支出292.03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53.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科目,具体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老旧小区改造科目支出17万元、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科目支出36.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6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决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决算均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4.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4.2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必须过“紧日子”的要求,大量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办理医疗保障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31万元,增长41.07%,主要原因为:我单位2019年7月成立,2019年成立时间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少,2020年决算为全年度,故比上年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富源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52.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71万元,固定资产38.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8.9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7.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富源县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510076401111


附件:富源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