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中国共产党富源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 中国共产党富源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 015158708/2023-08532
  • 2021-09-09 10:29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28601000


中国共产党富源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订政府直属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政府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的工作,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指导政府直属机关党组织、党员和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抓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

指导政府直属机关党组织做好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指导政府直属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监督,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政府直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定期了解党员和群众对政府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党委、党委组织部反映情况和问题。

制订政府直属机关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政府直机关的发展党员工作。

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负责审批政府直机关党组织的设置,政府直机关党总支(支部)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

负责政府直机关党的纪检及监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

负责政府直机关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

负责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围绕“党员干部”抓党建。突出机关政治属性,把加强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放在机关工作的首位,强化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建设政治过硬、思想过硬的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建立“政治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制度,督促指导各机关单位及党组织在开展集体活动中必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第一议题”。扎实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制定“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工作方案,督促各党组织自主联合开展好培训,累计培训党员5000余人次,实现党组织和党员培训全覆盖;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按月编制《富源县机关党员教育学习材料》12期并及时向各党组织推送,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借鉴参考。县直机关各党组织采取个人自学、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单独或联合组织集中学习、邀请老师专题授课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全年工委累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12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2次、牵头组织开展党建联盟主题党日活动7次、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1期110人次。通过政治理论武装,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让机关党员成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表率。

2.围绕“大党建思路”抓党建。对照工作职责,理清工委及工委下属各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思路,建立机关“大党建”工作格局。年初工委行文下发了《2020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将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学法述法等工作纳入各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范筹。坚持工委委员联系党建工作制度,4名班子成员分别联系指导工委直属的40个党组织,实现每半年对各单位实地随机调研不少于1次,与各党组织共同交流,理清机关党建工作思路,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推进。建立机关党建工作作为单位“总结汇报第一主题”机制,各机关单位认真总结梳理本机关党建情况,注重与单位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用机关党建工作引领单位各项工作,优先将单位机关党建工作情况作为“总结汇报第一主题”,凸显党建引领示范作用。

3.围绕解决“灯下黑”抓党建。结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规定》等一系列党规党纪,明确要求各党组织在落实上有固定频次要求的,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形成了各机关党组(党委)、机关党委(总支部、支部)落实党建工作固定频次清单,各党组织按月份、季度、年中、年末制定工作度计划,对标对示抓落实,确保组织生活不漏项,实现组织生活规范化,有效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现象。

4.围绕解决“两张皮”抓党建。正确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在实际工作中,督促指导各党组织对照组织生活固定活动频次,把机关党建与发挥好部门的职能作用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本部门中心工作,科学编制工作计划,如:每月把“三会一课”与“支部主题党日”结合、与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活动结合、与单位党员职工例会相结合,分月、季、年安排政治学习主题,轮流确定含有业务方面党课等等,做到凡有业务安排必有政治理论学习,凡有政治理论学习必有工作业务安排,这样既抓好结合又推动了工作,实现党建工作与单位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互促互推、共同提升。坚持随机调研制度,与各党组织共同探讨交流党建工作方式方法。转变考核方式,从注重查阅党组织工作台账资料向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真实性上转变,随机抽取部分党员工作记录,将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时间、内容与支部活动进行共同验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情况进行核实,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防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

5.围绕“基础规范”抓党建。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对照“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逐一破题化解,实现机关党建工作全面提升。一是抓党支部规范建设。围绕支部达标三年行动要求,对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完成了2018年、2019年未创建达标的47个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实现支部规范化达标率100%、已创建达标巩固率达100%。二是严格执行党组织任期规定。督促和指导10个任期届满、2个补选党组织的选举工作,对人员配备、选举程序、台账规范等从严把关。对部分没有按期换届的党组织,向党支部和单位党组(党委)发出工作提醒函13份。三是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任职规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关于党支部书记配备规定,在县委调整干部后及时调整下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涉及7家单位13人,做到工作持续接力。四是坚持政治标准发展新党员。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规定,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发展党员五个阶段二十五个步骤,发展新党员37名、办理党员转正手续13名6月组织2019年入党、2020年新发展的党员进行集中宣誓活动。五是扎实推进“智慧党建”工作。做好“全国党员管理系统”的日常信息管理维护工作;及时督促下属各党组织运用“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云岭先锋网上党支部”等平台,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党务公开等内容及时录入台账。抓实“云南省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录入运用工作,完成党代表管理、基层组织换届管理、发展党员、党员违法违纪等四大系统信息录入和使用工作。

6.围绕“制度机制”抓党建。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县直机关开展“五比五提五带头”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建立巡察沟通机制。在坚持党建随机调研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巡察沟通机制,在每轮对县直机关巡察结束后,结合巡察办反馈的党建方面问题,由工委结合日常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跟踪落实、推动整改。建立“组织生活按月双向提醒督促”工作机制,党组(党委)书记(或分管联系领导)每月提醒督促单位党总支部(支部)开展党组织活动、单位党总支部(支部)书记每月提醒督促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所在党支部党组织活动。深入推行“1+5+N”主题党日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重温入党誓词、交纳党费、学习理论、开展组织生活讲党课、民主议事等五个规定动作,并结合脱贫攻坚、人居环境、爱国卫生、乡村振兴等工作实际,自选一至多个内容,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探索“1+1+1”联合主题党日工作机制,机关工委采取以上率下、示范引导、现场督导的方式,每月确定一个主题、参加一个支部、开展一次支部联盟活动,共同探索组织生活新机制,推动机关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化,自实施以来,共参加了15个单位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富源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富源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富源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超编原因:老领导改非,补充新班子成员。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富源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180.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8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4.76万元,增长32.89%,主要原因为:正常工资增加、工资性费用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富源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3.16万元,增长31.31%,主要原因为:正常工资增加、工资性费用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县直机关工委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16万元,增长31.31%主要原因为:正常工资增加、工资性费用增加。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8.45万元,占基本支出93.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县直机关工委无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3.16万元,增长31.31%,主要原因为:正常工资增加、工资性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8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劳务费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3%。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类)支出6.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7%,主要用于交纳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2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5%,主要用于交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预算的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预算的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万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县财政困难,无法拨付款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8万元,下降37.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98万元,下降3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万元,下降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县财政困难,无法拨付款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支付脱贫攻坚期间所欠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7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为:本年购买了办公家具费用支出、支付之前年度未休车辆费用。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劳务费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关工委资产总额55.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8万元,固定资产47.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6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富源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此项内容无。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28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富源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