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民政局
  • 015158708/2021-04246
  • 2021-09-08 16:34


监督索引号53032510031401000

富源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以及资金的分配统计、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权限内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社会组织登记和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相关工作。

4.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5.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和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地名管理规划和办法,审核申报富源县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工作。承担中心城区街道名称和小区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实地认定不一致的纠纷调处、界桩管理和地名普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勘界档案和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数据库和勘界数据库更新工作。

7.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8.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依法查处违法丧葬行为,负责殡葬服务机构的审核报批。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1.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办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2.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3.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4.完成市民政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兜底保障,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始终坚持“为民解忧,为民解困”的宗旨,聚焦特殊群体,不断强化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急难救助等专项救助政策,编密织牢兜底保障网,助力脱贫攻坚。2020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兜底保障8395户18556人,占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的15.55%,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640元,与去年同比增长4.9%;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500元,与去年同比增长7.1%,实现了农村低保标准略高于国家扶贫标准的目标。截至目前,全县有城市低保对象3168户4034人,农村低保对象17486户31697人,全年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39亿元;全县纳入特困供养人员1377人(分散供养1266人,集中供养111人),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506万元,做到应养尽养;实施城乡贫困居民临时救助950户2109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82.8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户享受临时救助676户1433人,发放救助金128.9万元,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众因灾、因病、因祸的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53人(次),其中:省外护送2人、境外护送1人,支出救助资金28万元。走访慰问重灾户、五保孤儿等对象310人,发放慰问金12.4万元,充分发挥部门“雪中送炭”的职能作用。

2.聚焦规范管理,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强化基层治理能力,为全县社会治理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一是扎实有序做好村(居)委会换届工作,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要求,选优配强村组干部。自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我县严格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已完成了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总书记160名,副书记155名,委员598名,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主任160名,副主任192名,委员320名,“一肩挑”比例达96.25%,实现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的高度统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团委、村妇联等组织和村(居)民小组党支部和小组长的选举工作正在进行。从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来看,选举工作总体平稳有序、推进顺利,全县未发生规模性群体性事件、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案(事)件。指导完成全县1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设立14个居民小组,保障安置点的正常运转,为搬得出、稳得住创造了组织保障条件。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发放163名小乡干部、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定期生活补助77万元。二是以行业治乱为工作主线,紧扣民政工作职能职责,持续加强线索核查力度,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全年共收到中央、省、市、县转办的涉黑涉恶线索15件,完成核查上报率100%。三是以抓党建为着力点,注重加强对全县216个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示范带动,认真组织开展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工作,完成25个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任务;备案登记社区社会组织90个,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积极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3.聚焦“一老一小”,社会福利水平逐步提升。

切实加强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下拨11所乡镇(街道)敬老院疫情防控经费15万元,稳妥有序做好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累计投入资金9200万元,完成县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投入310万元,完成8所敬老院进行消防安全升级改造和全县11所敬老院进行提质改造任务,养老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稳步增长,供养标准提高到832元,同比增长13.7%;全面落实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等敬老惠老政策,建立县、乡两级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全年发放308孤儿本生活补助、临时价格补贴470万元,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28人28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395.52万元,惠及12662名残疾人。

4.聚焦殡葬改革,着力规范社会事务管理

1殡葬改革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系列部署,继续把宣传引导作为提高群众意识、树立文明新风、科学推进改革的重要抓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办好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和政协委员重点提案为契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将遗体进殡仪馆的时间从24小时调整为72小时;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县级专项规划,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县级财政增加补助资金30万元,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按2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建设补助资金得到更大的支持;完成2019年市级补助村级公益性墓建设项目20个,建成墓穴7000个,组织申报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补助指标50个,有效补齐补强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短板。2020年,发放惠民殡葬补助602.43万元,惠及1605人,火化区火化和火化后入葬公墓(寄存)达100%,殡葬改革稳步有序推进。

2区划地名管理有序。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开展桥梁及县城2个商住小区规范命名审批39条,按期完成10条县、乡级界线联检,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有效地促进了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3婚姻管理切实加强。认真开展完善村规民约、控辍保学、集中整治未成年人非法务工、依法打击与预防违法婚育行为、优化婚姻登记管理、培育健康婚育观等6个专项行动,举行全县“培育健康婚育观”暨“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组织摸排并成功劝阻早婚行为12对,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切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有效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一部手机办事通”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实现全覆盖,2020年,网上预约办理婚姻登记100余人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0852人,离婚登记2892人

5.聚焦责任落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

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打好廉政建设持久战,真正做到懂规矩、用规矩、守规矩,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一是按照“一岗双责”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进一步深化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主动适应新常态,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意识,坚持不懈地抓好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一年来,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组织“微型党课”30次;每月1日按时组织开展支部“三会一课”理论学习,开展党员学习12次,党员大会党课学习5次,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专题学习2次;全局干部职工100%安装注册“学习强国”,学习活跃度达80%以上;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党员参与率100%。三是以贯彻落实民生政策措施为重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贯彻落实民生政策措施为重点,有效开展深化低保治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核查退出城乡低保对象1867户3412人,将需要兜底脱贫的2647户6079人全部纳入兜底保障,159名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有效发挥农村低保兜底保障作用,廉政勤政为民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四是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公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健全“救急难”临时救助工作机制,下放乡镇民政部门1000元以下小额临时救助审批权限,确保救助及时有效;将全县216家社会组织纳入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五是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作为作风建设的基础工程,贯穿于民政工作全过程,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要求,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同时,以行风建设为抓手,启动实施政务服务民政“好差评”制度,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扎实抓好中央、省、市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和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和“回头看”工作。

2020年以来,县民政局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及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部门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年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为构建和谐富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新常态、新形势、新任务下,民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在社会救助工作方面,低保工作精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发挥还需加强,脱贫户及边缘户依然存在返贫风险。在推进殡葬改革方面,乡、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度参差不齐,殡葬秩序综合整治难度大,成效不明显,反弹现象时有发生,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拆除难度较大,移风易俗文明丧葬依然任重道远。在养老服务业发展方面,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的社会化养老运营模式尚未有效形成;乡镇(街道)敬老院集中供养率低,管理服务水平低,硬件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不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在重点项目建设方面,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大,到位资金拨付率低,影响总体工程进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亟待进一步加强,很多地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和经费不足,民政干部职称评定“门槛高”,工作积极性不高;乡镇民政干部人员变动频繁,且身兼多职,工作力量薄弱,存在“缺人办事、缺钱办事”的现象。这些问题和困难都不同程度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进程,我们将以此次评议为契机,深刻分析原因、切实找准突破口,下大力气、花真功夫大力推动解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富源县民政局机关;

2.富源县殡葬管理所;

3.富源县社会福利院;

4.富源县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工作;

5.富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6.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救助管理站;

7.富源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民政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车辆不一致原因:因为公车改革,县公车办还未下达超编公车移交及报废相关手续文件,导致单位账面有车辆6辆,实际在用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民政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8,392.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92.9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14.32万元,下降22.09%,主要原因为2020年民政管理对象减少,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民政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8,63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13.62万元,占总支出的91.3%;项目支出1,620.74万元,占总支出的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65.12万元,下降21.70%,主要原因为2020年民政管理对象减少,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13.6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34.74万元,减少20.15%。主要原因为民政管理对象减少,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单位管理加强,严格控制日常经费支出审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684.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9.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20.7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0.38万元, 减少33.88%,主要原因为殡葬改革经费及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富源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及2019年殡葬改革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111.44万元,主要用于殡仪馆项目建设及公益性公墓建设,该资金拨付到位,项目已经建成投入使用;

2.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资金48.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老旧小区改造支出,该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还在实施阶段;

3.县经营性公墓征地补偿费用792.00万元,主要用于经营性公墓征地费用支出,该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还在建设中;

4.富源县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资金110.6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资金已经拨付使用,项目还在建设中;

5.孤儿助学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助学补助支出,资金已经拨付使用;

6.三区计划资金15.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服务工作站建设补助支出,资金已经拨付使用;

7.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523.0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支出,该项资金已经拨付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73.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16%。与上年对比减少6,389.38万元,下降27.12%,主要原因为民政管理对象减少,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地方支付专项债券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95.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05%。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职工职业年金记实缴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556.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缴费及其他卫生健康方面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4.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单位老旧小区改造、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6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预算相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预算数一致。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4.59万元,增长41.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77万元,增长65.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3万元,增长27.0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10-12月部分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2020年才报销入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万元,占44.87%;公务接待费支出8.60万元,占55.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单位车辆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8.6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6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因工作需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民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3.95万元,增长143.41%,主要原因分析为2020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人员委托业务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富源县民政局资产总额12,669.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37.26万元,固定资产505.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0,827.32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92.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432.5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443.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395.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1.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民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富源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决算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32510031401111



附件:富源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